記者查詢四創電子和日海通訊近三年來的財報,未發現安繼文的淮海集團及其下屬企業與上市公司之間存在關聯交易和資金拆借、財務往來的公開信息。
監管難題
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一位資深證券律師表示,出于避稅以及規避媒體曝光的角度,一些富人在參與IPO或上市公司增發時,往往既不會用公司的名義或本人的實名,而是找自己的家人或者信得過的朋友開戶參與。
該律師稱,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啟動定向增發后,保薦機構會幫助公司尋找認購方,盡管保薦機構有盡職調查的責任,但是,“代持與否,是名義出資人和實際出資人之間的私下交易,只要出資能到賬,保薦機構不會過問太多。只要名義出資人的身份是真實的,與上市公司之間并無關聯關系,就達到了保薦機構的最低要求。”
浙江某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董秘透露,目前,資本市場現金為王,定向增發與二級市場買入不同,有一年的鎖定期,風險較大,畢竟誰也不知道一年后的市場如何,“在上市公司層面,往往有一個潛規則,即公司對出資人做出私下的、口頭的,甚至書面而不公開的股價承諾,比如公司有什么新項目會在一年內啟動,次年的業績在大概率上能保證是多少等。這些不會發公告,但為了讓出資人安心,會私下預告。”該董秘認為,上述1.2億元的兩筆定向增發,不可能是盲目的投資,“要么是上市公司自己,要么是保薦機構,一定與出資人私下有深度的交流。1.2億元無論對于公司,還是對于個人,都不是一個小數目,沒有人敢把這么多錢隨隨便便地投資于一家自己心里沒底的公司。”
在資本市場上,有的代持行為背后還隱藏更多信息,關聯代持、逃避監管的例子亦是屢見不鮮。2011年,建設銀行[0.21% 資金 研報]江陰支行前行長王建華夫人安月芬就通過參與吉鑫科技[-1.57% 資金 研報]IPO,投資3年暴賺10.63倍,獲利6000萬元。盡管王建華隱藏其后,但其事實上是上市公司相關的銀行貸款審批人。
上述證券律師認為,“不能說代持就一定是違規的,但因為公眾并不知道實際出資人與投資標的公司之間究竟有沒有利益瓜葛,公司也不會主動披露,媒體披露出來一個是一個,不披露出來,其間的秘密則將永遠封存,從這個意義上說,代持的確給監管提出了難題。” (經濟觀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