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確實促使炒房投資客們相繼退出市場。然而,記者發現,近期出于政策的限制,不少購房者為了減輕首付壓力、節省房貸利息,在購房方式上做出調整,市場上出現假離婚、緩婚、退定等現象。而開發商們更是見招拆招,除了優惠促銷外,有的甚至另辟蹊徑,替二套房付首付、三套房分期……從而引發一系列樓市新亂象,不免令人忐忑。
亂象1
“假離婚”就為了買房子?
4月出臺的“新國十條”對二套房貸實施了最嚴厲的調控(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購買二套房應該以一個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新政讓不少購房者的現金壓力陡增,社會上甚至出現了“假離婚,真買房”的現象。
最早“假離婚”的現象出現在一些大城市,像北京、上海、杭州等地,由于一套房、二套房的首付和利息相差較多,因此有的夫婦在換購房屋時,先協議離婚,將原有房產全部轉移到一個人名下,再以另一人的名義辦理購房手續。為此有的地方甚至出現排隊離婚的現象。
近來,記者發現福州也開始出現“假離婚”現象。家住臺江區五一路中選新村的陳先生表示,他們一家四口擠在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里,如今大女兒上了高中,小兒子也上了小學,換房已迫在眉睫。他們看中了倉山區一處140平方米的3房戶型,卻正好趕上這次政策調控對二套房貸款從嚴,于是夫妻二人協議“假離婚”,將首付變成三成。
陳先生為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最新的二套房政策,這套房子總價120萬元左右,首付要60萬元,1.1倍的利率,還要比首套房多付十幾萬元利息,我們只要辦個離婚手續,首付就至少省下14萬元。”
風險提示
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盧鋒奇律師提醒“假離婚”夫婦,從法律上來說其實并不存在假離婚的說法,通過假離婚規避新政的夫婦,可別弄假成真。一旦離婚的法律事實產生,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找其他人作為伴侶,雙方互相幫助、互相照顧等義務就不復存在,并且假離婚所判定的財產分割也受到法律保護。此外,假離婚也可能得不償失,因為我國征收房產持有稅的政策呼之欲出,而長期繳納的持有稅或許會超過貸款低利率帶來的優惠。
亂象2
首付增加,引發合同糾紛?
新政下,各大城市開始涌現出“退房潮”,這一部分是由于政策調控下投資客對未來市場的看空,以及多套房的房貸難申請所導致。與此同時,一些首次置業者也出現了退定、退房的現象。這次調控政策不僅針對二套房、多套房,其中對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也有新的規定,90m2以上的一套房至少30%的首付,利率也由原先的7折變為現在的8.5折。
近來,福州不少購房者反映因首付增加買不起房,本報接到不少讀者的熱線電話,咨詢能否退房或是已交的定金能否退還。金山浦上大道一樓盤銷售負責人坦言,退房、退定的情況近期有不少,他們處理起來很頭痛。
林先生看中了金山浦上大道一小戶型公寓,當時支付了5萬元定金,而如今首付提高,林先生表示無力承擔多出部分的首付,打算退定。
今年3月份首次置業的購房者許先生表示,他申請貸款時還是2成首付,而拖到4月份簽合同時,趕上政策調整要多加一成首付。類似許先生這種情況的購房者如今已有一部分選擇退房,但由于退房所牽扯的問題較為復雜,開發商大多不愿意辦理。
風險提示
盧鋒奇律師提醒購房者,根據法律規定,退房可以,但當事人約定以定金作為合同擔保的,若無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簽訂合約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