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為滿足社會對氣象服務多層次的需求,省物價局對我省氣象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了規范,新標準已于4月1日起開始執行。取消半年預報、短期預報(含警報傳遞)、全省分片預報、提供全省雨量表、提供農業氣象情報旬報等23項氣象服務收費,規范短時預報、電話聲訊服務、氣象計量儀器檢定檢修收費等收費標準。
據介紹,氣象服務收費范圍包括各級氣象部門為農業、工礦、城建、交通運輸、海洋開發、水利電力、環境保護、財貿、旅游、文化教育等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從業者,以及黨、政、軍領導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和創收活動提供的各種專業專項服務,并符合自愿互利原則的,屬于有償服務,可以收費。而氣象部門為各級黨、政、軍領導機關指揮生產、組織防災抗災而提供的氣象服務和為軍事、國防科學實驗而提供的天氣預報,以及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自動應答系統等手段向社會提供氣象服務,不得收費。
新確定的收費包括24小時預報40元/份;熱球式風速儀檢測費每臺630元。具體收費標準可登陸陜西省價格信息網查詢。(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