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從民營企業角度看,應該怎樣破除“玻璃門”?
答:“玻璃門”現象的存在,也有民營企業“進門”自身的思想觀念或能力素質問題。
比如,民間投資準入具體行業領域可以采取包括獨資、控股、參股、購買股票或債券等在內的多種方式。國家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和實際也規定了不同的準入方式,但在一些民營企業頭腦中存在認識偏差,認為必須是獨資或者是具有經營控制權才算是真正準入。
在一些重點行業領域,對資金、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在客觀上存在非常高的要求,而不少想進入的民營企業自身存在著人才、技術短缺,經營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因此,解決“玻璃門”問題,對政府來講,就是要通過政策的放開和支持“開門”。實現“進門”,最根本還在民營企業自身要積極主動提高“進門”能力,為進入重點行業領域積累資本、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只有各方面一起努力,才能共同破除“玻璃門”。(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