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鼓勵和引導民資政策密集出臺。25日國資委發布《關于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積極引入民間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證監會發布《關于落實工作要點的通知》,26日銀監會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落實“新36條”的配套實施細則密集出臺,有利于提升相關產業的市場競爭力,說明當前我國越來越重視通過產業政策保持經濟增長的穩定。在使用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之外,產業政策有利于延長經濟周期,降低宏觀調控給經濟造成的“副作用”。也有專家認為,盡管鼓勵和引導民資政策密集出臺,但國企改革仍需攻堅。
亮點
國企民資共設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企改制重組
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國企改制重組和進入銀行業,被認為是提振市場信心的重大利好消息。
國資委對外公布的《指導意見》包括14條具體細則,其中“國有企業和 民 間 資 本 共 同 設 立 股 權 投 資基金”是一大亮點�!吨笇б庖姟贩Q,民間投資主體之間或者民間投資主體與國有企業之間可以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共同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并開展境外投資。
“對于民間資本而言,不是政策不鼓勵,而是缺乏有效的‘游戲規則’。”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研究部部長王志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很多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都需要對一些產業進行剝離,但這些產業對于單個民營企業而言又顯得太龐大,很多項目這些民營企業只能“看”卻“吃不下”,這些都阻礙了民間資本和國企之間的“對接”“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就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成為民間資本撬動國有企業改革的有效杠桿。”
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之前民間資本進入國有企業當中,對于民間資本投資比例,是否可以參與公司治理,以及其在股東會中的席位均有所限制。此次《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民間資本進入國企不得單獨對民間投資主體設置附加條件,有利于公平競爭。民間資本進入國有企業,有利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有利于股權平均化。
放開
投資銀行業范圍及對象不設限
銀監會的消息同樣引人關注。
《意見》明確,要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商業銀行增資擴股,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城商行重組;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涉農企業參與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參與農村商業銀行增資擴股;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支持農民、農村小企業作為農村資金互助社社員,發起設立或參與農村資金互助社增資擴股;支持民營企業投資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支持符合相應條件的民營企業投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