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將不再實行停車費“按次”計費的標準,而是按停車場類別實行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價格管理形式,實行差別定價。
近日舉行的蘭州市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座談會上,蘭州市常務副市長李森洙說,新標準將于近期擇機出臺。差別定價是指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輻射、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對同一地區機動車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停車收費價格,采取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內的定價原則,建立不同類型停車場收入調解機制,引導停車資源合理使用。
這將是蘭州市12年來首次調整停車收費標準。過去蘭州停車費是按照每次2元收取,不分區域,不分時段。有關部門經調研認為,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過去對這一資源的定價不合理,沒有發揮價格杠桿對緩解交通擁堵的作用。
據蘭州市城管和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每天在蘭州城區行駛的機動車達45萬輛,且以每天260輛以上的速度增加,而全市各類停車場只有約2100處、11萬個停車位,遠遠滿足不了需求。
李森洙說,通過實行差別化收費管理等措施,拉大收費差距,有助于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亂停車問題,促使道路停車規范化,改變車輛出行方式選擇,促進公共交通產業發展。合理的收費政策與投資回報率,也有利于吸引社會資本建設停車場。(中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