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審議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市級大額專項資金管理情況的報告》;《關于北京市“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稿)》等。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蔣彥鑫
新京報訊 備受關注的GDP指標,北京在全國率先進行了調整,擬將“十二五”規劃綱要中的GDP年均增速8%,下調為達到7.5%左右。
在昨日召開的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市發改委主任張建東受市政府委托,對市“十二五”規劃綱要部分指標調整進行了說明。
緣何會進行調低?是否意味著原有設定目標無法完成?對此市發改委予以了否認。發改委委員劉伯正表示,調整是北京有意為之,是主動調結構的舉措之一。同時,盡管目標有所降低,但不會影響就業等因素。
釋疑1
目標調整是否意味著以前編制不科學?
當時規劃編制符合實際情況
此次目標下調0.5個百分點,調整力度較大。這是否說明以前在編制目標的過程中,對指標的設定不科學?抑或是經濟發展過程中政策執行不力導致增速降低?
對此,劉伯正解釋說,“十二五”規劃《綱要》制定時,基于當時的發展環境和支撐條件判斷,同時也為與“十五”、“十一五”時期的發展情況相銜接,規劃制定了4大類共25項指標。從兩年來的執行情況看,除空氣質量二級和好于二級天數的比例指標停止使用外,其余24項指標有20項提前完成或達到中期時間進度要求,這說明當時規劃編制是符合實際情況、符合發展預期,是科學合理的,執行也是有力的。
釋疑2
調低0.5個百分點是否因為原有目標無法完成?
GDP增速允許有一定彈性空間
對于此次目標調低很多的原因,劉伯正解釋說,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是個預期性指標,允許有一定的彈性空間。“調整指標是一種主動安排,不再唯GDP增速論英雄,并不意味著8%的目標完不成。”
劉伯正表示,綜合考慮今后兩年外部環境的變化、資源條件的約束、調整轉型的需要等因素,堅定不移地走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為轉方式、調結構留出更大的空間和余地,調整更多的要素和資源投入到空氣污染治理、交通擁堵改善、綠色空間營造、民生福祉提高等方面上來,北京擬將“十二五”時期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預期目標調整為7.5%左右。
釋疑3
調整是否會影響就業和收入?
增速調整不會影響就業、收入
劉伯正表示,在調整GDP增速時,北京充分考慮了對諸多方面的影響,從此次調整的幅度看,不會對就業、收入、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速度調整的目的在于提高質量,高質量的經濟利于吸納就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同時,北京將調整產業,增加民生和環境的投入,也會改善廣大市民的生活,培育出節能環保產業等新增長點,創造新的增收和就業機會。
焦點
空氣質量目標取消好天氣天數
調整為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均比2010年下降15%;未將PM2.5納入因2014年才能進行同比考核
新京報訊 和GDP同步調整的,還有空氣質量目標。將原“城市空氣質量二級和好于二級天數的比例達到80%”,調整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總懸浮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10年下降15%左右”。
好天氣指標為何取消?是否因為霧霾天氣太多完不成?現有濃度下降指標基于什么條件設置?為何無PM2.5指標?
對此,市發改委委員劉伯正表示,根據新修訂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2012版)和國務院批準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按照國際通行做法,經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12年起,北京已停止使用“空氣質量二級和好于二級天數的比例”指標,空氣質量目標已由原日均達標率考核,修改為年均濃度下降率考評。通過兩年的實施,新的空氣質量考核體系更能反映空氣質量的真實情況,提高了公眾的感覺符合度。
調整后為何沒有PM2.5的指標?劉伯正表示,由于從今年起開始全面監測PM2.5,2014年才能進行同比考核,因此先將該指標納入2014年、2015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待“十三五”時期再納入《綱要》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