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4月14日報道,前不久,一品牌早教培訓機構在多地一夜之間關店。不少家長表示,后續溝通中出現了“第三方”與其對接協調,這些第三方有一套完整的閉店流程:首先,開展低價促銷充值活動,吸引家長充值;其次,更換公司法定代表人;最后,一夜關張,由第三方接手與家長溝通。
這些操盤的第三方群體,又被稱為“職業閉店人”,他們深諳法律及相關規章制度,利用政策漏洞,收取服務費,幫相關機構“金蟬脫殼”。
“職業閉店人”這個概念,很多人沒聽過。事實上,這在“處置不良資產”的圈子里已不是秘密,甚至還有“職業閉店人”在一些熱門社交平臺上以隱晦關鍵詞拉活兒。隨著此類案例增多,背后的“職業閉店人”浮出水面。
他們與準備跑路的機構負責人達成合謀,指導其先舉辦促銷活動收割最后一批“韭菜”,然后火速變更法人,過戶給不具備償還能力的“背債人”,成功“脫殼”后將爛攤子留給“職業閉店人”接手處置。
這一套運作,可以讓經營不善的企業或機構成功卷款脫身,又可以讓“職業閉店人”賺取不菲傭金,唯獨將風險和損失甩給消費者。
值得關注的是,“職業閉店人”的運作在形式上是符合相關規定和流程的,這也是消費者往往維權無果的主要原因。即便他們大方承認問題,消費者也無可奈何——“要告肯定是你贏,但我們確實沒錢�!�
與這種無賴姿態同樣令人擔憂的是,伴隨“職業閉店人”群體的逐漸龐大,相關“配套服務”也日趨成熟,共同形成一條灰黑產鏈條。比如,有人專門培養和組織以“背債”為職業的群體;有人盜取或購買一些無乘坐高鐵飛機等消費需求、名下無可執行財產的農村孤寡老人的個人信息,用來充當“職業背債人”等。眼下,一些經營不善的企業為了卷款跑路、甩掉債務而雇傭“職業背債人”,若這條路子能夠暢通無阻,無疑會產生負面激勵效應,出現以卷款跑路為目的的企業機構,干一票就跑。進而言之,這還會傷害公眾的消費信心、正常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對預付費市場的發展預期產生動搖。
企業經營不善時,在合法框架下處置不良資產、尋求最大限度上降低損失,無可厚非。但“職業閉店人”與有關企業的運作,是以傷害消費者權益為代價,其中的主觀惡意呼之欲出。但是現實中,治理又存在諸多難點,如認定“職業閉店人”難以取證、變更法人的動機善惡無從考證、機構敗訴也無可執行財產等,都制約了治理效果。
讓治理更有成效,需要有關方面加強合作、完善治理舉措�!断M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將于今年7月實施,其中從設立“書面合同”、強化“按約履行”、明確“事中告知”等方面強化經營者的義務,并為預付式消費設立了專門罰則。這無疑值得期待。從現實角度看,還需針對特定預付費行業建立資金監管及信息審查制度,讓企業運營、變更有跡可循;針對企業法人在形式上變更而實際控制權卻未發生變化的現狀,探索如何打破其套利的優勢條件等等。
總之,對類似“職業閉店人”這樣損人利己的“生意人”不能一路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