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購買商品房辦理產權證有兩塊費用,即產權證工本費和辦證手續費。按有關規定承擔,工本費應該由消費者承擔(房地產公司承諾工本費由房地產公司承擔的除外)。代辦手續費,現在有的房地產公司為了爭取消費者、鼓勵消費者購房,不向消費者收取手續費。因此,有些消費者認為向開發商購買房子,將產權做在業主的名下是理所當然的事,不應該收取手續費。而按規定房地產公司為消費者辦理產權證向消費者是否收取、收取多少,應該與消費者雙方事先的約定。根據《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制定的服務公約或者承諾等對消費者有利的,應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經營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或者簽訂的合同責任不明確的,應當作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因此,房地產公司為消費者辦理產權證向消費者是否收取、收取多少沒有約定的,應當作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
15.影樓的潛規則。(1)影樓里付了訂金只給收據,不簽訂協議,連套系內容是啥都得自己記著,這萬一哪里不對了,說理時連個字據都沒有。
�。�2)超過入冊入盤的底片要另收費。拍攝婚紗照簽定格式協議時,被告知定下50張入冊入盤照片,若超過50張要入冊入盤就要加錢!說到底,這個是個人肖像權,憑什么我的肖像在你手里還得我另外付錢買啊,前期這不是有寫著拍多少張嗎,雖然拍的多入冊的少,也是付了錢你才給拍的��!
點評:消費者拍攝照片支付的費用屬于接受整套服務,它包含了所有拍攝的照片及底片,經營者對多余的照片再收費屬于重復收費,經營者將消費者不肯買走的照片扔掉或者銷毀,侵犯消費者人格權�!墩憬嵤�<消法>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攝影業經營者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后,應當將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數碼相機存儲的數據資料)交付消費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費用。
《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因此,影樓簽定格式協議中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無效。
16.汽車站買票還要一元的保險費。摩托車人身意外商業險帶有強制性。到檢測站辦摩托車年檢時,除了國家規定的交強險之外,工作人員都會讓車主交“心不甘情不愿”100元的由當地保險公司推銷的商業保險人身意外險。
保險行業協會表示:保險監管部門及各公司均明確表示,保險為消費品的一種,保險公司在銷售產品中,將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規定的客戶自主選擇權,不得有限制或誤導消費這行為。除了交強險發外的商業保險選擇采取由消費者自主的原則,不得進行任何的強制銷售或變相強制銷售。否則,社會各界可及時向保險行業協會投訴反映,一經查實,將報請上級保監部門對保險公司嚴肅處理,以尊重客戶的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