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銀行未確認簽名劃款欠妥
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榮新表示,上述案例中,銀行在沒有確認消費者簽名的情況下就直接將刷卡金額劃扣給商家的做法欠妥。持卡人可以不承認這筆消費,向銀行申請不還款。
“持卡人沒有簽名卻被劃扣費用本身就是表示對該筆費用的不承認,消費者是可以起訴銀行或者商戶的。由于信用卡消費已經沒設密碼,所以簽字的意義相當重要,是身份認證的重要依據。嚴謹的商家在消費者簽字后甚至都需要比對消費者在賬單上的簽字和其銀行卡背面的簽字是否一致。”
記者了解到,有不少銀行人士提出質疑:“如果不是持卡人主動自愿把卡交給商戶進行刷卡消費,交易也不會完成,這更多的是持卡人和商戶之間的糾紛。”對此,何榮新表示,監管部門早前也有相關規定,持卡人若在對賬單上沒有簽名,則不能證明持卡人同意支付該筆費用,簽名是最基本的認證。
提醒:
處理好事件再離開現場
廣發銀行信用卡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一般出現沒有簽名就被劃賬的情況,理應第一時間給銀行客服電話投訴。“如果消費金額在不確認的情況下已經被劃扣,當時應立刻讓商家撤銷指令再重新刷卡,這樣就可以避免出現被強制刷卡。”
當時客戶在沒有簽名的情況下就離開容易發生簽名被仿冒的情況,雖然仿冒是不允許的,但客戶還是應處理好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