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表示,對閑置土地的處置,要制定一套嚴格規范的程序,確保市場公開、公平、公正,既要有嚴格的處罰措施,也要著眼于如何更有效地加以盤活利用。
一位國土系統的專家在由和泰恒信、太和顧問主辦的“2012年度員工最滿意企業研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和現行的辦法相比,草案在閑置土地的認定、查出等環節更加規范,更具操作性。
除此之外,上述接近國土系統的知情人士介紹,由國土部牽頭,住建部、金融、證券等多部門參與建立協調機制,共同打擊房企囤地。
一旦查出,將在國土資源部網站上公開,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予以處置,罰款或者收回等,處置完畢之前,也將暫停該房企參加新的項目競買資格。
與此同時,通過限制貸款和融資、收取稅費等措施提高閑置土地的財務成本,從而加大開發商的財務風險、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八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