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出臺《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辦法》 10月1日起執行
持居住證 可享受保障房
■持三年有效期居住證 可申領駕駛證 ■租房給流動人口 須向派出所報告
流動人口應申報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持居住證者可依法參加居住地社會保險、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省政府日前出臺的《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將從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
持暫住證者居住期限連續計算
由于我省于1996年7月8日曾發布《陜西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目前有許多流動人口還持有暫住證。他們的居住期限如何計算?一些具體的規定條例以哪個辦法為準?
此次出臺的《陜西省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辦法》對此作出明確規定,自此辦法施行之日起,原先的陜西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此前已辦理陜西省暫住證的流動人口,本辦法實施后申領居住證,其居住期限連續計算。
租房給流動人口 須向派出所報告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工作,用人單位須登記其姓名、身份證件等基本情況,招用流動人口超過一百名的,應設置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在和流動人口簽訂和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用人單位須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告。
若流動人口在居住地租房居住,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業服務單位,也應在流動人口入住和終止居住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告。
適齡兒童少年享受義務教育
《辦法》規定,隨同監護人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居住地享受義務教育。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受辦學規模限制不能接收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的學校。
啥是流動人口
離開戶籍所在縣(市、區)
在其他縣(市、區)居住人員
此次我省出臺的《辦法》中所稱的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的縣(市、區),在其他縣(市、區)居住的人員。
但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區與區之間異地居住的人員除外,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也不在此列。
居住證咋辦理
5天內持有效身份證明
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報
流動人口應該辦理居住手續,分為居住登記與居住證兩種。
居住登記:5天內向公安機關申報
居住登記應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機動車駕駛證、戶籍證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已在醫院辦理住院登記;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居住在具有本地戶籍的親屬家中,居住時間在三十日以下的這幾種情況,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居住證:居住30天以上應申領
流動人口擬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應申領居住證,但隨同監護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者可不必申領。居住證分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機關統一式樣,縣級公安機關簽發,在全省行政區域內有效。
達一定年限可申請常住戶口
流動人口持居住證,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在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請居住地常住戶口。
申報手續免費辦理
《辦法》規定,辦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證、居住變更登記的,不得收取費用。但因遺失、損壞居住證申請補領、換領的,應當繳納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