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來看,長和系雖然其多次進入國土部的囤地捂地黑名單,但其有據可查的處罰,來自和黃位于東莞厚街的海逸豪庭項目。因囤地達95個月,和黃于2007年被征收7915萬元的土地閑置費。和黃于2004年8月31日,拿下的北京朝陽區姚家園2H1、2H2地塊,又登上2010年國土部公布的1457宗閑置土地“黑名單”。
屢次出現糾紛、拖欠工程款
和在內地囤地時賺得盆滿缽滿相對應的是,在日常運作過程中,“長和系”為內地經濟做的貢獻有限,一些行事方法甚至顯得粗暴無禮。根據“長和系”在內地的經營思路,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結果,是多次出現工程糾紛及拖欠工資等惡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據時代周報記者了解,2012年,由和黃(青島)有限公司投資開發、青島華盛昌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和黃青島小港灣”商住項目1A期消防設施安裝工程以及青島鑫山幕墻金屬結構集團有限公司分包的“和黃青島小港灣”商住項目1A期玻璃幕墻安裝工程。在施工期間,分包企業未按規定要求對現場工人進行實名制登記,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工人無證上崗,對自有工人未辦理社會保險,用工管理十分混亂。雙方因工資結算發生糾紛,導致該項目多次出現農民工集體上訪和爬樓討薪事件,并被新聞媒體曝光。與此同時,和黃長春有限公司開發的樓盤御翠園曾欠薪近2000萬。100多名農民工無奈在繁華路段集體討薪。
“可能和香港企業的管理模式有很大的關系,至于說外包,很多企業都是外包,這倒不是主要問題。”地產行業知名人士陳真誠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成不變地沿用香港的管理模式進入內地市場,或許是導致諸多問題的最主要原因。
房屋質量問題屢被曝光
和記黃埔2012年年報顯示,2012年其物業銷售額為118億港元,同比增加26%。出售的680萬平方尺(約76萬平方米)已完成物業之應占權益主要位于內地,目前可供發展土地儲備約9200萬平方尺(約1022萬平方米),其中97%位于內地。
在內地賺得缽滿盆滿的長和系,展現了不光彩的一面。質量問題屢遭曝光。據時代周報記者了解,2005年,和黃開發的北京逸翠園項目暴露出工程問題。據當時一些業主透露,逸翠園樓板過于“單薄”,出現樓板掉渣、墻體垂直度出現偏差等質量問題。直到2007年年初,和黃全面停止該樓盤的銷售工作,并決定收回全部已經交樓和未交樓的房屋進行整改。而逸翠園也成為北京房地產市場首例已經交房后被開發商收回的項目。
而和黃成都項目南城都匯的糾紛更是長達數年。“事實上,南城都匯房屋質量差、品質低已是業內公開的秘密。”某業內人士認為,在成都的港資房地產企業里,和黃的產品質量最差。據媒體報道,從2009年開始,和黃南城都匯項目就被曝在質量、設計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如墻體層高出現誤差、墻面空鼓嚴重、入戶設置“三重門”等等。2011年,和記黃埔江景豪宅廣州(樓盤)逸翠灣再次被曝百余戶墻體滲水。該小區業主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和黃房地產項目質量問題迭出,與其管理模式有很大關聯。
據了解,廣州逸翠灣的施工單位為“北京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該項目分別于2010年3月、6月以及11月通過了竣工驗收。該公司曾因“違法分包”被廣州市相關部門處罰。處罰文號為“穗建法(2010)1259號”的罰單顯示,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被處罰人(即北京建工)處以工程合同總價款0.5%的處罰,即為25850.40元。
有接近和記黃埔的業內人士透露,和黃內部奉行“集權式”管理,特別在財務和成本控制上,延續了李嘉誠一貫的嚴厲風格,各地項目的大小事宜都須上報到總部,由總部進行決策。這樣總部雖然對地方項目的運作有著較強的控制力,但習慣了香港運作模式的和黃,一方面對內地房地產行業的一些“規則”不認可,另一方面他們也不愿意按照這些規則行事,從而會引發一些不可預知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