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一表”
理解不同區別很大
買房時別忘
“特別約定”
本報訊(記者王震)買房時合同上寫著家里裝的水表、電表是“一戶一表”,可是入住以后才發現,原來開發商只是在自己的總表下,為每個業主安裝了一個獨立的分表,業主每月要把水電費交給物業。
昨日,家住漢陽江景園小區的沈先生反映,2004年他買了該小區的商鋪,收房時,開發商指著每家的水電表對業主們說,這就是獨表。入住后才發現這其實是分表,分表和總表之間經常存在漏耗,開始漏耗由物業承擔,后來物業負擔不起撤走了。
沈先生等商戶用電用水就不正常了,最后因欠費停供,商戶們只得自己想辦法牽水管、接電線。沈先生沒敢接電線,每天就打著電筒經營小賣部。
開發商肖經理昨稱,該小區是2000年開發的,當時不像現在,樓盤安裝的水電表基本上都是由水電企業抄收到戶。他承諾,如果業主同意,他們愿承擔大部分費用對商戶們的水電表進行直抄改造。
記者從房產和水電部門了解到,至于“一戶一表”如何界定,他們對開發商沒有硬性規定,只要求收房時通水通電就行。因此提醒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合同上特別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