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政府了解到,我市將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狀況排查,并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檔案,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杜絕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重點查老房子、超市、學校
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狀況調查,排查范圍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市區房屋和近郊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其中將重點檢查磚木結構、磚混預制板結構、輕型鋼結構、裝配式大板結構建筑和房齡超過20年的建筑,以及人員密集的大型商場(超市)、醫院、學校、菜市場、旅館(快捷酒店)和娛樂場所(洗浴、歌舞廳、酒吧)等房屋的使用安全狀況,是否發生過使用安全問題及整改情況等。排查將確保覆蓋率100%,每一處房屋要按戶排查到位,不走過場。
排查結果將建檔
《通知》要求,既有房屋的產權人,要于9月30日前對所有既有房屋進行全面自查,填寫排查表,自查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技術單位進行。各區縣、各開發區將在此基礎上,進行抽查,重點抽查高層建筑、人流密集區域、青少年或幼兒活動公共場所以及有安全隱患投訴的既有房屋。
排查結果將建檔。既有建筑的產權人應建立房屋安全維護檔案,自查情況計入檔案,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各區縣、各開發區要對排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本轄區內的所有既有房屋進行統計,掌握數量、年代和類型等基本情況,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對曾經發生過使用安全問題的房屋,要建立專檔,并將曾經的整改情況載入歸檔。
“問題”房屋 產權人要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經安全排查,對于不符合現行國家房屋安全標準規范要求的既有房屋,產權人應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確保房屋使用安全。對難以即時整改的,產權人應加強對房屋的維護管理和安全監控,并制定整改計劃。各區縣、開發區主管部門要監督其限期整改,如發現房屋安全險情,應立即停止使用,迅速撤離住、用人員。
在排查中被確定為嚴重損壞的房屋,房屋產權人應向西安市房屋安全鑒定服務中心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應按鑒定標準作出鑒定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各區縣、開發區主管部門應責成房屋產權人按照處理意見予以落實。(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