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集中接到關于住房公積金不正常繳存的情況反映。為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即日起,我市將就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開展為期6個月的專項檢查,違規單位或將被曝光。
近期,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多次接到一些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或存在不繳、少繳、繳存基數不正常等情況反映。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關于在全市開展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告》。根據通告要求,即日起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全市開展為期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凡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必須到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凡存在不繳、少繳、繳存基數不正常等情況的單位,必須到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機構及受委托銀行網點補繳已欠繳住房公積金,并恢復單位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
對逾期仍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或仍存在不繳、少繳、繳存基數不正常等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不規范行為的單位,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催建催繳、媒體曝光和采取行政執法等措施,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另據了解,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