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會議中,還審議了《西安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草案)》的議案,據悉,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公示建筑節能信息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交付使用的房屋銷售總額2%以下的罰款。條例(草案)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購買人公示建筑節能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同時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公示建筑節能信息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交付使用的房屋銷售總額2%以下的罰款。鼓勵對民用建筑的屋頂、墻面等部位實施綠化,降低建筑能耗。(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