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就是為小區業主服務的,要是小區中出了事,物業卻置之不理,那這物業就有些不負責任了。這不,住在高新區楓葉新都市的牛先生遇到了這么件事兒。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心里憋著一口氣”。
這事還得從今年1月份說起。1月27日下午,牛先生把車停在了小區里自己的車位上,過了一個晚上,車牌竟然被人涂抹了。“我都沒注意,早上還去送娃上學,幸虧沒被交警逮住,否則駕照就得吊銷了。”牛先生把這事兒反映給小區物業辦,物業辦的張經理卻說這事兒不屬于物業管理范圍。無奈之下,牛先生只能自己花錢更換車牌。
這事兒還不算完。又到了4月10日,牛先生停在車位上的車竟然被人敲碎了倒車鏡。去小區物業反映情況,張經理又是同樣一句話:“這事兒不屬于物業管”。
這可氣壞了牛先生:“我交了物業費,還交了100塊錢的車位管理費。出了這些事,都不歸物業管,那物業管啥?”物業辦一位姓高的管理員答復:物業只管小區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秩序,“其他的都不管”。
這事兒一拖就是好幾個月,維權也越來越困難。昨天,記者和牛先生一起來到了楓葉新都市的物業服務中心。張經理不在,物業主管客服的周經理說:“物業收取業主的100塊錢車位使用費,只管車輛的停放,不管車輛的安全。”至于車輛受損如何賠償,牛先生還得跟物業辦領導商量。
2013年1月1日起,我省實行新的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掇k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 (所)的管理,杜絕安全隱患,防止車輛損壞、丟失。對停車場(所)非機動車輛丟失、損壞,物業服務企業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對交費停放的機動車造成損壞或丟失,要積極配合業主(使用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協助處理有關善后事宜。(陽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