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付先生(化名)搬進了新房,但望著裝電線處的裂口,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而裝修公司也因為沒拿全裝修費覺得自己虧大了。
高高興興買了套新房,付先生找了家裝修公司,雙方簽下裝修合同。他以為這樣一做就可萬事大吉。但沒料到,還是發生了質量問題。當付先生以裝修違約為由將這家裝修公司告到法院時,法院的判決結果卻是自己敗訴。
進場遲了,為訴訟埋伏筆?
2012年,付先生在巴南區一小區買下一套面積70平方米的住宅。
同年4月14日,付先生與重慶市和美裝飾設計公司(化名)簽訂了《重慶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其房屋進行裝修,工程承包方式為和美公 司包工、包部分材料,付先生提供其余材料。工期為75天,自4月14起至6月29日止,工程總造價為22000元。付款方式,以施工進度分階段支付工程款 項。簽訂裝修合同半個月后的5月1日,裝飾公司才開始進場施工,這讓付先生大為不快。
裝修工作進行到5月12日,水電的鋪設已到尾聲,雙方在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時,付先生提出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要求對方整改。
但對方不但拒絕整改,還借故拖延工期。這下可把付先生惹惱了,他決定,終止與和美裝飾設計公司的裝修合同。
雙方都在發聲明,咋回事?
5月19日,付先生向對方發出了終止合同的書面聲明,聲明說:“現因該公司擅自違反約定,裝修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如,砌墻歪斜、室內開長寬橫槽、嚴重破 壞墻體以及野蠻施工、借故拖延工期不施工等問題。鑒于此,本人聲明終止與和美年裝飾設計公司的合同。他還要求,即日起,裝飾公司任何相關人員無權進入本人 住宅。5月21日,裝飾公司收到付先生的《聲明》。
接到聲明的2天后,裝飾公司向付先生發出《停工聲明》。聲明中稱,4月20日,進場施工,本公司本著誠信原則,在裝修款未付清的情況下,墊資進場施工。5月6日,水電工程完工,在客戶驗收合格的情況下,拒絕交付水電工程的完工工程款,導致工程一直不能往下施工。
業主自認有理,為何敗訴?
裝飾公司的人員稱,這之后,公司與付先生進行了溝通,但他不理解,并且多次要求公司撤場。經多次協商無果,裝修公司決定停工。隨后,付先生接到法院電話傳票,裝修公司把他告上法庭。“我還成了被告?!”付先生想不通。
“有10%的裝修費沒有拿到,所以才把客戶告上法庭。”和美裝飾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客戶把他們趕出現場,不讓裝修。幾十平方米的墻也砌起來了,剩下的裝飾材料也還在客戶那里。“客戶換了鎖,我們也進不去,剩下的裝飾材料,現在還在客戶那里。”
付先生回應:“剩下的材料是些水管,電管,這些材料已經是付在了20%的款項里。終止合同,就沒有理由再進屋了,我就換了鎖。”他說,如果不是覺得裝修不滿意,他也不想換裝修公司。
但付先生始終未申請對裝修施工工程質量進行技術鑒定,這為他日后爭取合法權益,埋下敗訴的伏筆。
對此,付先生說,理論上是可以進行技術鑒定的,但一是需要好幾千元的費用,二是花時間。“當時,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技術問題,后來裝修涂上石灰后,肉眼也看不出砌墻歪斜了。”(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