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搶救7小時不知患者染甲流,家屬認為患者死亡醫院有責任
“廣東首例甲流死亡病例”糾紛有新進展
東莞市醫學會的鑒定書中稱,醫院救治中確有不足
醫院表態:重新鑒定后若醫院有責任,肯定會賠償
核心提示
去年11月12日20時20分,東莞萬江二中初二女生、14歲的陳紅弟在東莞市人民醫院被宣布搶救無效死亡。她成為廣東省首例甲流死亡病例。
在她死后,圍繞著“醫院搶救7小時,不知患者是甲流”以及診療過程中的種種問題,家屬一直在尋找一個說法。
今年4月15日,家屬提起醫療事故鑒定;5月25日,東莞市醫學會出具鑒定書。鑒定書指出醫院在救治過程中存在四方面的不足,但鑒定的結論是,“本案例不構成醫療事故”。
家屬對鑒定結論提出質疑。“這樣的結論我們不接受,我們準備再次申請,重做鑒定。”作為陳紅弟的三個代理人之一的李先生說。
文/記者汪萬里
回顧:
醫院搶救7小時
不知患者是甲流
14歲的陳紅弟生前是萬江二中初二的學生,在老師的眼里,平時性格開朗活潑,是班上的語文科代表。“她很乖,很喜歡看書,學習成績也很好。”這是父母和親友對她的評價。
去年11月9日,陳紅弟在體育課上流了很多汗;11月10日出現了咳嗽、咽痛等癥狀,在當地衛生站配藥后,她仍到學校正常上課。
11月10日中午,陳紅弟從學�;氐郊視r有點咳嗽。吃完午飯母親莫惠珍就帶她去了附近的衛生站,“醫生說就是感冒了,打了針,配了兩天藥”。
11月11日,陳紅第又吃了一天的藥,照常去上課,父母沒發現有異常。
11月12日早上8時,陳先生送母女倆去衛生站看病。一直到中午12時才輸完液。從衛生站出來,莫惠珍摸摸女兒的額頭還是熱,直接去了東莞市人民醫院第一門診部。
陳先生說,11月12日12時50分,女兒被送到東莞市人民醫院第一門診部;14時許,轉到該院普濟分院住院,但一直拖到16時40分,女兒臉色發黑,他和親人大聲呼喊時,醫生才開始搶救,此時,孩子快不行了,醫生下發“病危通知書”。
“我眼看著女兒的臉、手一點點變黑,看著她一步步走向死亡。之后3個小時的搶救基本上是無用功,搶救的時機早已過去。”
11月12日20時20分,醫院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11月16日上午,省衛生廳公布陳紅弟為廣東省首例甲流死亡病例,陳先生夫婦和親屬在看到報紙后才知道女兒是得了甲流。
11月16日下午,東莞市甲型H1N1流感救治專家組組長、東莞市人民醫院呼吸內科主任鄧念強確認,陳紅弟沒有基礎性疾��;在整個搶救過程中,醫生并不知她是甲流患者。
鑒定:
醫院有不足,但非醫療事故
陳先生說,搶救7小時卻不知患者是甲流,“醫院延誤搶救時機,是導致女兒死亡最主要的原因”。
為弄清楚醫院到底有沒有責任,今年4月15日,家屬提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4月20日東莞市醫學會正式受理;5月12日,醫患雙方隨即抽取鑒定專家;5月25日上午,召開鑒定會。
鑒定會結束后,專家又進行了討論,當天就出具了鑒定書。
6月7日,家屬拿到“東莞醫鑒[2010]21號”鑒定書,在專家的分析意見中認為,醫院在患者的診療過程中存在四方面不足:
1.對患者所患疾病及其兇險程度認識不足;
2.與家屬溝通不足,入院后未及時告知病重(危);
3.頭顱CT檢查發現存在腦水腫,未及時使用脫水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