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藥不準。比如在感冒初期,沒有出現細菌感染時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經發生肺部感染,家長卻光給孩子吃感冒藥。
2、劑量不對。如果家長給3—4歲的兒童,按照嬰兒期的劑量服用,就無法發揮療效。而用到了七八歲兒童的劑量,有可能出現明顯的副作用。
3、重復用藥。幾種作用相似的藥物疊加使用,如同時服用多種感冒藥、止咳藥、化痰藥,會引起多汗、腹瀉等癥狀,有的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
對于這三個雷區,我們給出以下幾個建議:
首要,自行給12歲以下的孩子服藥時,家長在用藥前要觀察孩子的病情變化來選擇藥物。如果僅僅是感冒,發燒(38.5℃以下時)就不必服用消炎藥,而應選用小快克這類專用兒童感冒藥;當出現持續高熱、劇烈咳嗽、頻繁嘔吐、頻繁腹瀉、尿量減少、神志改變、食欲下降、面色改變、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難、手足冰涼等情況,則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其次,要注意,嬰幼兒、學齡兒童由于肝腎功能尚不完備,一些成人的藥物不適合使用;而12歲以上兒童,肝腎功能逐漸完備,體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兒,有些藥物可按成人劑量服用。而計算兒童用藥劑量主要有4個依據:年齡、體重、體表面積和藥品說明書。再參考藥品說明書選擇藥物的種類和劑量,需要注意的是,藥品說明書如果像小快克一樣已明確兒童用藥劑量的參考值,應以此為準,不應自己改變。
最后,無論是病情較輕自行用藥,還是去醫院就診,都應做到服藥對癥,切忌任意服藥,重復吃藥,不可簡單看看藥名和適用癥狀就任意組合服用。同時,要注意記錄孩子的藥物過敏情況,凡是曾經過敏的藥物一律不能使用,而且就診時要及時告知醫生。(華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