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廳就中小學違規補課等行為再次下發通知:今后,幼兒園使用幼兒教材、違規辦班,中小學違規補課等,只要被教育部門發現一次,一經查實,義務教育特色學校、一類幼兒園、省市示范高中等稱號一律取消,兩年內均不得重新申報。
[問題]學校變招應對“禁補令”
去年6月起,我省針對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規范辦學等行為開展了力度空前的專項行動。其間,省教育廳通過不定期暗訪等形式,通報了部分辦學行為不規范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并在本報等媒體給予曝光。各地中小學、幼兒園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等不規范行為得到了較大的遏制。
但是,省教育廳的調查顯示,目前少數地方、中小學校、幼兒園并沒有嚴格執行省有關規定,變招應對“禁補令”,對此,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意見較大,反映強烈。
[新政]補課一次被查示范高中“摘牌”
省教育廳此次再次制定了具體規定:幼兒園嚴禁使用幼兒教材,不得開展任何小學化傾向的教學活動,不得舉辦蒙氏班、外語班、珠心算班、分享閱讀班等。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禁止補課。
普通高中非畢業班禁止補課,畢業班雙休日可安排周六半天時間(寄宿學生可以安排一天時間),在校開展研究型學習、社會實踐活動或社團活動。學習活動一般由學生自己組織,教師可以適當輔導,但禁止有組織的上課。其他節假日,一律不得補課。確因大型活動耽誤課時完不成教學計劃需要補課,必須報批。
寄宿制學校,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節假日必須依法放假,不準違規組織學生上課,晚自習時間必須按規定安排,保障學生充足的睡眠。非寄宿制學校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到校上晚自習。凡因違規補課、上晚自習造成學生傷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省教育廳表示,今后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只要發現一次,一經查實,義務教育特色學校、一類幼兒園(含民辦園)等稱號一律取消,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省、市示范高中稱號一律取消,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正在申報優秀省級示范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市級示范高中、特色學校、一類幼兒園的,一律取消申報資格,兩年內不得申報。此外,還將按照省政府有關文件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