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吳京)近日,商南縣人民檢察院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思想觀念,不斷加大與人大代表的聯系,讓人大代表為自身工作挑毛病、找問題,作為強化自身監督、優化訴訟監督環境、提升執法公信力的有力舉措。
該院按照檢察長負責、分級實施的工作方法,對日常聯系縣人大常委會及各代表團的分管領導、聯系人等職責作了明確規定。尤其對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信訪件和交辦件,檢察長都親自批閱,代表聯絡辦公室負責流分督促和催辦,反饋報告檢察長親自審核簽發。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等形式,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努力改進檢察工作。邀請人大代表到檢察機關實地參觀視察、進行執法檢查、每個季度向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