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在校畢業生享受創業培訓補貼的開始時間從目前的畢業學年的1月1日提前到畢業前一年的7月1日。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8月2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今年7月出臺的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作出進一步解讀,把對未就業大學生提供針對性的創業服務擺在重要位置。
近年來,國家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包括: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等等。此外,各級公共服務機構都將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創業信息、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