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造成產品損壞只賠維修款、修理手機竟然允許用翻新的舊部件、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昨天,中消協聯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山東六省市消協對“霸氣十足”的蘋果8個維修合同條款公開發表點評意見,明確指出蘋果部分條款有失公平,督促其整改。
據中消協介紹,近日有消費者反映《APPLE維修條款》、《IPHONE維修報告》中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對此,中消協聯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山東6省市消協選取了其中8個條款,點評出其存在5大不公平問題。
根據蘋果規定,維修可用翻新部件,舊件歸屬自己等。消協指出,蘋果混淆了法律責任,涉嫌違反三包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所有權。
至于蘋果規定,產品在APPLE保管期間發生損害或丟失,蘋果只對維修成本承擔責任。消協認為,蘋果公司的規定自行限定了維修損害賠償的范圍和金額,限制了消費者獲得賠償的權利,應屬無效條款。
中消協表示,將督促被點評的單位進行整改。同時呼吁消費者積極站出來舉報身邊的“霸王條款”,共同展開社會監督。
爭議1
維修可用翻新件 舊件歸蘋果
條款:《IPHONE維修報告》“維修聲明”第三條:維修更換的部件采用全新或翻新的部件。更換的新備件歸客戶,更換下來的舊備件歸蘋果所有。
《APPLE維修條款》第四條:如按照保修協議或延期服務協議維修您的產品,您同意APPLE可在協議條款允許的范圍內使用新的、使用過的或修理過的部件……如法律要求APPLE向您返還被替換的部件,您同意向APPLE支付替換部件的額外成本。
消協點評:使用翻新件維修,蘋果公司的規定一是混淆了部件和零配件的概念,使消費者無法知道維修中使用零配件的真實情況。二是涉嫌違反三包規定,單方要求消費者同意使用翻新的替換部件、同等部件進行維修,實際上是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消費者。
同時,對更換下來的舊部件則應按不同情況處理,如在“三包”內,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維修的,可適用該規定。但過了“三包”期,消費者付費維修,屬于購買手機的一部分,則應歸消費者所有,否則就侵犯了消費者的所有權。替換下來的部件,蘋果并不擁有所有權,無權要求消費者為此支付額外成本。
爭議2
維修使產品損壞僅賠維修款
條款:《APPLE維修條款》第六條:“如任何產品在APPLE保管期間發生損害或丟失,APPLE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僅對維修成本或受影響產品的替換成本承擔責任……”
《IPHONE維修報告》的“維修聲明”第五條:“蘋果及其授權維修中心不承擔對數據、程序或可移動存儲介質的損壞或丟失的責任。”
消協點評:蘋果公司的規定自行限定了維修損害賠償的范圍和金額,限制了消費者獲得賠償的權利,應屬無效條款。
經營者在維修中,負有妥善保管產品、保證維修質量的義務。因維修不當,造成產品及相關數據毀損、滅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爭議3
運輸途中損壞不能免費維修
條款:《IPHONE維修報告》“維修聲明”第六條:“凡因運輸原因或客戶自身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不享受蘋果免費維修,通知報價三天內請回復是否同意維修,否則視同放棄維修,該報價亦隨即自動失效。”
消協點評:蘋果公司的規定未區分具體情況,概括地免除了自身責任,顯失公平。運輸情況分幾種,是消費者運輸給修理者或銷售者,這種情況由運輸者對消費者承擔責任,其余情況下,消費者已將產品交付給經營者,產品毀損的風險理應由經營者承擔,不能規避、免除本應對消費者承擔的責任。如果是修理者將產品運送給消費者,蘋果公司則負有向消費者完好交付手機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