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透露,日前京東橡膠有限公司訴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審結,法院一審判決京東商務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京東商務公司為京東橡膠公司公開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
京東橡膠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經營橡膠產品的企業,“.jingdong”的網址即“京東橡膠網”,是其依法經營的網站。 2011年9月,京東橡膠公司發現,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輸入關鍵詞“.jingdong”進行搜索,獲得的第一項搜索結果為“京東商城”網站鏈接,點擊該鏈接則直接進入網址為.360buy的“京東商城”網站。
京東橡膠公司將京東商務公司和百度公司一并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為其消除影響,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京東橡膠公司與京東商務公司在網絡營銷領域存在競爭關系。 “京東商城”網站的相應鏈接列為百度搜索結果的第一項,將導致本欲關注“京東橡膠網”的網絡用戶錯誤地進入“京東商城”網站,這攫取了京東橡膠公司的交易機會。 同時,網絡用戶對“京東橡膠網”與“京東商城”網站的誤認,給京東橡膠公司的商譽造成了消極影響。故京東商務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百度公司已對其客戶給予必要的警示,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不應與京東商城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據悉,宣判后,京東商務公司提起了上訴。(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