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長沙小伙子劉明的一紙訴狀,將長沙移動告到了法庭上。
雙方的爭議點在于每月沒有用完的手機套餐流量。劉明認為,自己購買的每月150M的手機流量,若當月沒有用完,下月就會被服務商清零的情況,太不公平。“我花錢買流量,可是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費,沒用完的流量不累計?難道沒用完的流量我沒交錢嗎?”
這個案件在網上迅速引起了熱議,回復用戶分成了兩派。正方認為,“我已經花錢購買的流量,這應屬于用戶,運營商無權收回”。反方認為,套餐是一種打折商品,雙方簽署的合同已經寫明,用戶使用超出的流量要如何結算,但對于當月未用完的流量則沒有明確提示,運營商回復統統為“不能退,只能當浪費掉”。
中國移動研究院員工數據部的陳志剛解釋道,電信業務的基本特點是生產與消費的同時性,即只有消費者進行消費(比如打電話或者上網)的時候,電信運營商的網絡和系統才開始進行生產。從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套餐資費只是一種為你提供本額度內的資源分配的承諾,而不是流量的承諾。“因為通信資源并不是每個消費者獨占的,否則大家可以想象給每個用戶分配一段頻譜,那么消費者將面臨著多高的通信價格呢?”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副教授崔鴻雁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雖然流量累計在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但是運營商已經為不同的用戶提供了選擇,用戶可以選擇用多少就購買多少的流量。
但問題在于,套餐流量和計時流量的費用差別過大,在國內上網和國外上網的差別過大。以中國移動在福建省的流量包計算,5元可包30兆流量,但超過套餐外的部分0.01元/K,即按照標準流量計算的話,30兆流量要花費300元以上。但移動公司每月會對用戶使用流量情況提醒,并在使用套餐流量后提供不同大小流量包,避免高額流量費用。
實際上,很多手機用戶是在把對運營商“服務費用過高不合理,壟斷行業沒有競爭”等不滿集中宣泄在這個問題上,希望電信行業內增加競爭,降低移動互聯的使用費用。
針對套餐剩余流量問題,北京郵電大學趙一航告訴記者,他的建議是:把剩余的流量分幾個等級,返還多少話費或積分也可以。“既然可以月中提供流量包,那說明流量是有自由分配的額度,那么運營商能否根據不同用戶使用的情況提供更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