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人士認為,以這樣的股權構成,即便采用普通方式在香港市場上市,阿里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該人士進一步解釋,根據香港市場相關法規,如果和股東產生分歧,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阿里管理層有權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并提出各項動議,只要出席特別股東大會的股東有超過50%投票支持管理層提出的動議,動議就將獲得通過。目前,阿里管理層聯合一致行動人所持股權超過50%,如果上市增發20%,仍有超過40%的投票權,意味著在召開特別股東大會時,即便阿里所有股東出席,管理層也只需爭取到10%的股東支持,就能以投票的方式,通過或否決任何動議。
對于“合伙人制度確保公司控制權”的說法,馬云在郵件里這樣回應:“我們不一定會關心誰去控制這家公司,但我們關心控制這家公司的人,必須是堅守和傳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馬云同時強調,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個利益集團,“更不是為了更好控制這家公司的權力機構”。這個機制將確保阿里創新不斷,組織更加完善,在未來的市場中更加靈活,更有競爭力。
支付寶事件恐重演
另有投資者認為,從之前馬云和雅虎、軟銀之間的控制權斗爭來看,如果阿里采用合伙人制度上市,不但不會給股東帶來更多利益,反而可能會做出有損股東利益的事來�?紤]到2011年的支付寶事件,如果讓馬云和管理層獲得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一旦和股東發生沖突,類似的事件恐怕會再次上演。
2011年6月,馬云以“央行不允許支付寶適用VIE結構”為由,將支付寶的實際控制權轉移至一家自己控股的國內公司。這一事件引起了阿里股東雅虎和軟銀的強烈不滿。盡管經過協商事件最終平息,但外界卻普遍認為馬云破壞了資本市場的基本游戲規則,成為一個壞榜樣。
美國專業投資者網站theStreet分析文章稱,根據阿里和雅虎、軟銀的協議,在支付寶上市時,支付寶的控股公司將給予阿里不少于20億美元不多于60億美元的回報。但2012年底,部分投資機構給予支付寶的估值就高達100億美元,加上支付寶正在開展“余額寶”等新型業務,未來估值將會進一步提升。這意味著按照最多60億美元計算,雅虎和軟銀等阿里股東仍然損失了20億美元的收益。
因此有投資者擔憂,如果馬云和管理層獲得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類似的一幕就有可能重演,屆時就會出現以“保護公司長期發展”為由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而股東想要借助正常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可能會面臨阿里合伙人制的重重限制。
日前,阿里向《經濟參考報》獨家證實,旗下天網(即阿里的物流事業部,為大數據支撐下的訂單、物流數據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數據網絡平臺)和地網(由阿里牽頭組建的菜鳥網絡,即建設中國智能物流骨干網的主體)已正式合并。有市場人士認為,阿里合并天網和地網業務并非“助力物流業發展”那么簡單。近期阿里向港交所提出以所謂“合伙人”構架上市,但因違反香港市場相關規定,很可能遭到港交所的拒絕。為了公司長遠發展,以及確保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阿里很有可能因此改變整體上市的策略,不將目前集團一些具有發展前景但需要大規模投入的資產注入上市主體中。
對于外界的種種擔憂,阿里避而不談。只是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阿里確實在籌劃上市,但相關方案并未成型,沒有對外發布的進一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