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湖南鳳凰古城收取門票一事引起廣泛關注之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3日審議的旅游法草案,將焦點對準景區門票,強調景區門票價格不能說漲就漲,應嚴格規范程序。(4月24日《西安晚報》)
鳳凰古城收取門票引發了頗多爭議,各種質疑聲不絕于耳,而“五一”小長假將至,不少景區又傳出將要漲價的消息。景區門票隨意漲價之風盛行,已成為公眾的吐槽點。但即便各種反對和質疑聲此起彼伏,不少景區仍置若罔聞,說漲還就真漲了。景區之所以能如此,是因為缺乏規范,漲價很隨意,較少顧及公眾的感受;沒有法律規范,景區門票的定價也經常不聽取公眾的意見,公眾缺乏合理合法地參與景區門票定價過程的機制。
針對于景區門票不合理、隨意漲價等旅游業亂象,旅游法的制定被提上了日程,從一審稿二審稿到這次審議的第三稿,旅游法草案越來越深入和細致,從立法的高度出發對旅游業提出規范要求。在公眾最為關心的景區門票這塊兒,此次草案提出“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布”,并且舉行聽證會,“論證其必要性、合理性”。如果這些內容最終成為正式頒布的旅游法的一部分,那么對當前景區門票說漲就漲的亂象將有極大的遏制作用。
當然,要讓景區門票定價機制步入法治軌道,少不了相關配套細則,比如若還有景區每逢節假日說漲就漲,既不提前六個月通知,也沒有進行聽證,怎么辦?對于這些可能繼續存在的亂象,還需法規進一步明確處罰細則。而有關門票提價聽證會的設置,是不是應該明確參會人員中普通民眾的最小比例,以防止有些聽證會被操縱,以聽證之名,行漲價之實。
旅游法為景區門票定價與提價等設置了法律規范,作為公眾的我們,參與意識要跟上。聽證會已不再是陌生事物,但每每爆出的“職業聽證戶”、不愿參加聽證等負面消息,無疑讓聽證制度的效力大打折扣。公民認真負責地參加聽證會也是讓景區門票步入法治規范的重要動力。應該將參加聽證會視為公共生活和公民責任的一部分。
規范景區門票,是要讓其正視公益屬性,顧及公眾感受,敬畏法治精神。為實現這一目的,一方面是法規提出明確要求,劃定可為不可為的邊界;另一方面,則需要公眾的理性參與,公眾在場,合理地表達對景區門票的感受,才能使景區門票的定價與提價回歸合理的范疇。
相信隨著法治精神注入到景區門票的定價過程中,像鳳凰古城這般說漲就漲的景區就會失去其突然漲價還強詞奪理的底氣。畢竟有了法治規范,門票漲不漲就不能只由景區自個兒說了算,公眾的意見和感受也是其必須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