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計劃成立“旅游業監管局”,專責處理旅行社發牌、導游考牌、投訴及賠償等工作。有關草案預計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期望2015年實施。
有關人士透露,旅監局將有22名成員,全部由政府委任,除了由非業界人士擔任主席,旅游事務專員任副主席,另有8名業界代表及12名非業界代表。政府希望藉此改變“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形象,建立公信力。
旅游業監管局成立后,旅行社要向旅游業監管局交存保證金,以及委任一名人士為授權代表,負責監督旅行社的運作。接待內地旅客觀光、提供膳食、交通及購物行程的旅行社,須交存80萬港元。沒有經營內地入境旅行團業務的旅行社,需繳交50萬港元保證金。
預計全港有350間旅行社屬于接待內地團的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