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旅游法》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強制游客購物,不得開展自費項目。這有利于整頓規范“零負團費”、“進店購物”等飽受詬病的行業亂象,增加出游費用透明度、更好保護游客利益。少了“購物回扣”,引發旅行社報價的集體上漲。對此,人們看法不一。國慶前夕,我們就此走訪了一些消費者。
1. 旅行社單方提價,消費者很受傷
“訂單確認之后卻被告知團費漲價,而且一漲就是9000元”
“早就聽說旅行社將會在‘十一’之后漲價,沒想到來得這么快。”在江蘇南京一家金融機構工作的吳先生,近日就被旅行社單方漲價。
吳先生說,他和妻子都是旅游愛好者,去過國內外不少景點,但出國旅游機會比較少。他們一直想去馬爾代夫旅游,今年8月就開始籌劃利用年假圓這個夢。
吳先生夫妻倆都是工薪族,出游預算并不是特別寬裕。所以,在選擇出游線路時,他們可謂下足功夫,不僅詢問了線上線下、自由行和團隊旅游的報價,還對馬爾代夫不同路線的報價進行了比較。最終,他們選定了一家旅游網站提供的10月28日啟程的“馬爾代夫四季庫達島(Four Seasons Kuda)4晚6日”路線,價格為每人13570元。
網上下單后,吳先生不放心,還特意跟客服人員電話確認了一下,得到的答復是:網頁有掛牌價就可以簽約,如價格有變,會在5分鐘內再給通知。這個答復讓吳先生很滿意。為了保證出游時間,離出發還有1個多月,他就和妻子辦了請假手續。
然而,讓吳先生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前幾天接到了網站客服人員的電話,說是要提價,吳先生需根據新價重新下單。而提高后的價格,變成了22205元。這比之前的價格漲了將近9000元。
“旅行社費用一下子漲了那么多,實在很難接受。”吳先生說,聽說新《旅行法》實施以后,旅行社的價格可能會上漲。正是出于這種考慮,他提前2個多月就預定了路線,但沒想到還是遭遇了“漲價”。按照漲價之后的價格計算,整個行程的費用遠遠超出了預算。
讓吳先生更加不能理解的是,旅行社是在顧客已經下單的情況下單方提價,和這家公司倡導的誠信經營明顯不符。隨后他在網上搜索發現,有不少消費者在這家旅行網站遭遇過類似問題。
“吃一塹長一智。”吳先生說,以后再選擇出游線路時要多個心眼,先看看別人的評價,再做決定。“有一點可以肯定,我不會再選這家旅行社了。”
點評:旅游消費不是一錘子買賣。成功的公司經營者應該學會充分重視游客感受。具體到漲價這件事,不妨采取更加合理的方式,給消費者一個合理的、可以接受的緩沖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旅行社應該履行的基本社會責任,也是其贏得良好口碑、獲得長遠發展的關鍵。
2.如果服務好了,愿意為漲價埋單
旅游為了開心,導游不把重點放在帶客購物上,多花些錢也值
“如果能夠改善服務,我倒是愿意承擔旅行社提高的報價。”北京市西城區居民溫先生計劃“十一”期間帶妻子和孩子到香港旅游,可今年“五一”報團被“坑”的經歷,讓他心里多了不少顧慮。
今年“五一”期間,溫先生一家三口報名參加了一家旅行社的“昆明—大理—麗江雙飛6日游”路線,報團價格是每人3582元。
可沒想到6天時間去了5個購物點:麗江的螺旋藻、銀都、七彩云南、翡翠館、花市,“每個購物點一去就是半天,不買東西導游就冷言冷語,甚至說不買東西就不要定這個團。”在導游的不斷加壓下,溫先生購物一共花費了4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