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更換工作平穩有序進行,換牌分期分批進行,各地各單位具體換牌時間另行通知,請各地各有關單位留意并嚴格按時間安排指定專人到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管所辦理手續。請各有關單位對本單位陜“O”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摸底,到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管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時,需攜帶車輛和相關法定憑證、號牌及單位介紹信。車輛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號牌缺失的,需要本單位提供相應證明。到地市交警隊車管所辦理民用號牌上牌手續時,須攜帶的資料與其他車輛相同。
“O”牌車≠警車
一提到“O”牌車,很多市民第一反應就是聯想到警車,其實這個認識是不全面的,因為“O”號牌車和警車存在本質上的區別。“O”牌是指公安車輛,民用號段,不完全屬于警車。什么是警車呢?其實形象的說,警車就是上白下藍,帶有制式警燈的。
“警”字號牌專門用于公安等政法部門執行緊急任務的機動車輛,陜“O”號牌則屬于公安機關專用的普通民用號牌。由于工作需要,發放“O”牌多存在于省級黨政機構、公檢法、國家安全系統,和部分省區涉外機構,由于“O”牌車輛大部分用于執行公務,所以擁有免費通行收費的道路橋梁、免費在收費停車場停車的特殊權利。
“O”牌車的由來
“O”牌車究竟從什么開始出現的?據記者了解,1987年12月,公安部統一部署,開始啟用公安專用號牌,字樣為“GA”開頭的號牌,1995年1月,公安部決定取消“GA”開頭的號牌,制式警用車輛用警字號牌,其他車輛統一換發為“O”的專段民用號牌。
但長久以來擁有“O”牌車的車輛交通違法現象近年來有增無減。
目前,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浙江、湖南等省市已經取消了“O”牌,可見取消“O”牌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端正警風、和諧警民關系、順乎民意的一件大好事。
三個月后陜“O”禁止上路
在新聞發布會上,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恒介紹,按照省政府要求,此次陜“O”機動車號牌更換普通民用號牌工作在省公安廳領導下,由省交警總隊具體組織,計劃號牌更換工作已于9月1日啟動,9月1日至10日為宣傳動員階段,將向社會廣泛公布換牌工作的相關情況。9月11日至11月30日,所有懸掛陜“O”號牌的車輛,須攜帶車輛和相關法定憑證、號牌及單位介紹信到陜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管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按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有關規定,全省使用陜“O”號牌的機動車一律轉籍至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改掛普通民用號牌,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要無條件接收。今年12月1日起,一律禁止陜“O”號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到12月上旬,全省所有使用陜“O”號牌的機動車一律更換為普通民用號牌,對其中已達到車輛報廢標準的,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據騰訊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