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先是被判無期,隨后又改判15年徒刑,民事賠償1萬元。因對判決不服以及只拿到3000元賠償費,唐紀友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那一年唐志會12歲。
找不到父親,唐志會一個人住在家里。見她太可憐,大姨孫世蓮把她接到了東壩鄉康扒村。在姨媽家,她每天幫著放牛、打豬草,住了半年多,想上學的她又獨自一人回到安子溝。
油菜熟了要收,四畝麥子要割,十一頭豬也都在圈里天天等著喂,對還在念初一的唐志會來說,幾乎無法完成。她每天起很早去打豬草喂豬,然后再去上學,等油菜收完,就叫上同學一起去收麥子,麥子收回來要曬,盡管累得要死,唐志會還是做完了。
“霞娃子能吃苦、心氣硬,他爸走時,家里還存了些糧,霞娃子個子沒鍋臺高,就踩著凳子做飯……”本家爺爺唐祖明回憶。
“勞教”兩年
2003年,由于剩余的賠償費遲遲執行不下來,15歲的唐志會繼續念初二成了問題。
父親臨走時留言讓本家叔叔把豬賣掉,油菜送去榨油,但這些3年后所剩無幾。好在家里存了不少糧食,不至于餓死,為了能買油買鹽、繼續上學,她有空就到山上去挖野黃姜、采野木耳。
每每攢多了干黃姜或者木耳,她就拿到鎮街上去賣。出門那天要起得很早,下點面條吃了就往山下趕,山高路陡,通常要三四個小時才能到鎮街。等賣掉山貨往往已到下午,于是就買兩個餅子,邊吃邊往回趕�?墒�,即便她怎么攢,交學費的錢還是不夠。
她終于失學了。想到母親的死,想到多年沒有拿到的賠償費,她決定下山去找法院把錢要回來,順便“申訴”。
2003年12月,她先后到市、省兩級法院請求執行剩余的賠償金,但談何容易。這個認死理的半大孩子,多次與工作人員發生沖突。“抓打法警,還把一輛法院車的倒車鏡弄壞了。”一位知情者稱,在安康市中院,唐志會經常坐在辦公室不走,有一次人家下班了要她出去,她不走,后來有人拉她,她抱住花盆架,把花盆弄倒了……
事情的結果最終以唐志會被勞教結束。
她先是被安康市中院以“暴力威脅毆打審判人員”、“擾亂司法機關正常秩序”司法拘留15日,后經安康市勞教委決定勞動教養兩年。多年以后,唐志會還是不明白,“我那時只有15歲,又能毆打誰呢?”
安康市看守所沒有單設的女拘留室,即使是個未成年人,唐志會也只能與其他成年女犯混關,“號子里住了三十多人,全是大人,吸毒的、盜竊的、賣淫的,什么人都有……”唐志會因為年齡小,又是新來的,每天被要求打掃廁所,而且,“那些阿姨讓干什么就得干,不能反抗,也不敢給看守說,整天都哭”。
父親唐紀友離家后,先去寧波打工,后在恒口鎮梅子鋪“入贅上門”。2004年年底,唐紀友無意中得知女兒被勞教,于是寫信給省市勞教委,請求讓尚未成年的唐志會所外執行,2005年2月唐志會終于被所外執行,并于當年12月12日解除勞教。
右眼“損傷”
好歹又見到了父親,唐志會便跟著父親一家到寧波打工,后又一個人南下廣州。雖然學歷低,但她從保潔員干起,直到找到一家電子廠的工作。緊張有序的新生活讓她遠離了不幸,同事間的關愛,也令她重新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然而,一切來得太遲,又結束得太早。
唐志會突然發現自己右眼慢慢看不清東西。一天,她在給手機安裝晶片(玻璃的),因看不清楚,晶片墜落,一枚碎渣迸進了眼睛,后在醫院取出,但檢查中,廠方意外發現她右眼視力極低且存在陳舊性損傷——她被辭退了。
想起在安康市看守所勞教時一次“被打”的經歷,唐志會認為,就是那次眼睛被打壞了。“2004年4月,一天早上因為哭,惹怒了一名民警,結果被警棍打到右眼,當時很疼,又不敢說。”2006年8月,她的右眼幾乎失明,只得返回安康;安康公安部門對她的投訴進行了調查,結論是沒有證據證明唐的右眼是被打所致,可是唐志會不服:“我進看守所前眼睛可是好好的”。
市民政局很同情她的遭遇,為她聯系到西安的醫院檢查。醫生說,手術可以做,但結果沒把握,因為拖的時間過長,如做可能右眼復明,也可能兩眼同時失明。民政局希望手術能欠賬,也被拒絕。眼看眼睛沒救了,失望的唐志會于當年12月進京告狀。
買火車票時,唐志會身上只剩下了160元,便買到南陽;車過許昌,鐵路民警查票時將她從車上攆了下來。天氣很冷,衣著單薄的她瑟瑟發抖,為了去北京,她只好寫了塊紙牌子在車站前乞討。一位好心人扔下一百多元錢幫她補足了去北京的車票。
因為在府右街攔車,唐志會被當地警方帶到北京一家精神病醫院——友誼醫院,但醫院留觀后認為她沒有異常,便由警方安排在賓館住了一晚,直到次日早上安康駐京人員到賓館來領她。
被接回安康,唐志會一度再去廣州打工。但是,隨著視力的惡化,她已經無法再正常工作,2008年8月,她又回到了安康。
她想為自己的眼睛討個公道,可反映給當地部門遲遲不見結果。2008年9月,她再次向當地信訪、公安機關投訴,要求政府部門就當年的勞教決定,明確解釋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同時就眼睛在看守所受傷給出答復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答復遲遲沒有,唐志會再次進京。剛花30元在國家信訪局附近的一家小旅社登記住下,當地派出所民警就來敲門。
精神病院
唐志會再次被送回安康。當年10月,她第三次進京,但很快又被恒口鎮政府工作人員接回�;匕部岛�,她先被送到當地醫院打點滴,補充營養。
2008年10月7日下午,她被鎮政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送到了鎮上的安寧醫院——一家精神病醫院。
恒口鎮黨委書記劉芳霞說,在送唐志會進安寧醫院前,曾請示過區信訪局和區公安分局,區上也多次開會,也聯系過唐紀友等親屬,均沒人管,至于當初是誰作的決策,“記不清了”。
看到警車在安寧醫院門口停下,唐志會當時心里一咯噔,她知道那是家精神病醫院,一下車就趕緊跟醫生說自己不是精神病。
可得到的回答卻是,“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精神��?”“不知被打了支什么針,幾分鐘后就渾身無力睡著了,等醒過來,已是第二天下午……”唐志會說,手和腳都被綁在床上,想喊也喊不出聲。
醫護人員給她沖了一碗牛奶端過來,她說自己能喝,但醫護人員沒有理會,依然給她插入了鼻飼,將牛奶送了進去。不服藥則是撬開嘴直接灌,“用兩個夾子撬開牙齒,一次十幾片藥,我很害怕把自己吃壞了,就假裝聽話”。唐志會很快順從了醫生的“治療”,當護士給她喂藥時,她也不再反抗。17天后,在孫世強的不斷懇求下,安寧醫院在經鎮政府的許可后,才同意讓其將唐志會領走。
為了領出外甥女,孫世強在給鎮政府的保證書上寫道:“今后保證唐志會不再進行上訪。我盡量做工作。”
說到這些“保證書”,恒口鎮黨委書記劉芳霞認為,送唐志會進精神病院與保證不上訪沒有關系,作為監護人,當時孫世強的保證書僅僅是落實對唐志會的監管責任而已。沒有病卻被送進精神病院,唐志會第四次進京,但剛到北京便被接返�;貋砗�,再次被送進安寧醫院,一直住到2009年的1月,約70多天。
得知霞娃子在精神病院,大姨孫世蓮多次找政府表示愿承擔監管責任,與鎮政府和派出所簽訂“監管協議書”,才領出了唐志會。協議稱,監管人必須保證唐今后不再上訪,否則“將依法追究監管人的法律責任”,監管時限為“唐志會安分守己為止”。
在不斷進京又不斷被接回的三年多時間里,唐志會總共四次被送安寧醫院,時間長達440多天。
為了維護自身的權利,恢復名譽,她先后向安康市、區兩級衛生部門遞交控告書:自己在被送進精神病院時,曾告之自己沒有病,但醫院并不聽,對沒有任何精神病癥狀的她實施了17次捆綁、9次強行灌藥,13次強行打針,7次強行電療……“電療(電刺激)就是兩根針扎進胳膊,一放電,全身又疼又麻,難受得要死”。唐志會說,每一次電療,都痛苦不堪。
恒口鎮司法所所長陳治東,曾多次送唐到安寧醫院,他說自己從未接到過唐的反映,鎮黨委書記劉芳霞則說沒有接到其書面投訴。“如果她沒有病,我們也不會將她送進安寧醫院,醫院也不會收治。”劉芳霞指出,唐志會患精神病的依據是2008年山西陽泉市第三醫院的癔癥診斷。那是第二次將唐接返,途中唐志會昏倒,后送到陽泉的醫院,被診斷為癔癥。“有癔癥我們才送她到安寧醫院的,上訪不是送其進安寧醫院的主要因素。”劉芳霞說。
你要安心聽話
“霞娃子第一次被送進安寧醫院,鎮政府打電話讓我去給孩子送幾件衣服,我就去了,去后問一個副院長:唐志會沒有精神病,你們為啥讓她在這里住院,對方說,醫院在鎮上開著,不聽鎮政府的話,這個醫院還能辦嗎?讓我去找鎮上。”唐志會的舅舅孫世強說。
后來他找到劉芳霞,劉卻說那是派出所的事,鎮上不知道,讓去問派出所,可找派出所,所里又說是鎮上讓去的,“來回踢皮球”。
孫世強有一天路過安寧醫院,聽見里面有人大聲喊叫,就跑進去看,一間醫務室里,醫生護士圍了一圈,唐志會趴在地上,頭上臉上都有血,嘴巴腫得老高,見此他就急了,差點與院方發生沖突。
說起唐志會,大姨孫世蓮便傷心,“第一次是我接她出來的,一見面,瘦得可怕,看不得!”
“她以前白白胖胖的,從精神病院出來,人也瘦了,臉也黑了,就跟換了個人一樣。”孫世強說,“家里沒人得過精神病,在沒有權威醫療機構鑒定的情況下,鎮政府憑什么把人往精神病院送,沒有親人在場,醫院憑什么就敢收?”
2009年3月12日,唐志會被當地政府帶到西京醫院檢查,被告知已無法治療,又被連夜接回,并以“緩和情緒”為由,再次被送往安寧醫院。5月18日診斷為“偏執型精神病”,打算送她去漢陰的博愛醫院(又稱安康市殘聯精神病醫院),但該院不收,在送回鎮上時,唐志會趁機逃走。
重獲自由的唐志會再次找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求為其做精神病鑒定和解決生活困難。當年7月9日被第四次送進安寧醫院,這一次住了10個月。
這時,在外打工的父親唐紀友,得知女兒又進了安寧醫院后,趕忙回來找鎮政府,并遞交了一份“關于請求解決唐志會有關問題的申請”,再三懇求能讓他領出女兒。
唐紀友也向恒口鎮政府做出書面承諾(漢濱區恒口鎮黨政綜合辦公室收文號B21),保證不再上訪。
最近一次走出安寧醫院,是2010年4月18日。那天一大早,天氣晴朗,唐志會被父親領出醫院,空氣是那么新鮮,她深深吸了一口氣。
恒口鎮政府的兩名工作人員也站在門口,她心里陡然一緊。
其中一人說,唐志會,這次把你弄出來,你要安心聽話,如果再上訪,就把你轉到漢中勞教去。又給唐紀友叮嚀:你要把她看好。
“政府應該考慮救濟關懷”
記者翻閱安寧醫院的部分病歷復印件,發現對唐志會的“病”,該院有“抑郁狀態”、“偏執狀態”、“急性心因性反應”和“偏執型精神病”等多個診斷。而漢濱區第一醫院在2008年10月27日、11月3日、12月1日,對唐志會診斷分別為癔癥、暈厥和“暈厥原因待查”。
2009年5月,唐志會曾被聯系轉院到安康市殘聯精神病醫院。該院醫生孫超說,院里接到恒口鎮政府電話讓去接,接來后,排查沒病沒接收,又送了回去,整個接送過程沒發現唐精神上有異常。
該院醫務科主任魏龍江證實,當時對唐的門診排查沒有發現問題,由于安寧醫院和鎮政府沒提供病歷,唐除了看上去情緒抑郁外,未發現有其他癥狀,交流也沒有問題。“唐志會是有病,但是是什么病,需要什么樣的治療,應該慎重。”安康市殘聯精神病醫院院長、陜西精神衛生專業委員會常委魏代金說,在市信訪局他也曾遇到過一次唐志會暈倒,當時他曾看過她的瞳孔,確有散大現象,因此存在癔癥、癲癇以及應激反應等多種病癥的可能性。
不過即使是癔癥,住院治療也可,不住院治療,在家在親人陪伴下服藥也可,“關鍵是提供一種關懷的氛圍,這非常重要。”“唐志會的經歷非常悲慘,政府應該考慮救濟關懷。”魏代金院長說。
鎮黨委書記劉芳霞說,政府對于唐的問題非常重視,為其辦低保,還帶其去省上醫院看眼睛,光是住精神病院花的三萬多元治療費,也是鎮上爭取的大病救助,能做的都做了。
因不會笑失去了工作
最初一兩個月,唐志會還無法擺脫對精神藥物的依賴,每天三次魯丹平,每次8-9片,服藥后便渾身無力,嘔吐,眼睛上翻,連牙齒也會不由自主錯開。出院兩星期,藥吃完了,只好再找鎮政府協調又開了兩禮拜藥。開藥的醫生說:如果不堅持吃,到時候還得再進來。
唐志會感到這樣下去會毀了自己,硬是把藥從每天三次,減到每天兩次;從每次8片減到每次4片,最后又減到兩片,直至徹底擺脫。
離開安寧醫院,唐志會跟著父親一路顛簸來到了遠在梅子鋪奎星村的“新家”,接連兩晚都被噩夢驚醒。一幕幕被捆綁、灌藥以及電療的情景像過電影一樣,令她無法入眠。
也許是對新環境感到無法適應,唐志會決定離開。走的那天早上天剛剛亮,她給還在睡覺的父親打了個招呼,說:爸,我走了;隨后她聽到父親的囑咐:霞娃子你要聽話,如果不聽話,他們會來找我。
她知道父親說的話是什么意思。
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她一睡就是五天。不足6平米的出租屋位于靜寧路一幢居民樓的樓頂,除了一張大床,屋里什么也沒有。自從2008年8月26日租下房后,她真正住的時間很少。房東問她幾個月干什么去了,她一言不發,由于十個多月房錢未付,房租一下子成了要命的事。
身無分文,她只好再次去找父親,可唐紀友連三百元錢也拿不出;她給一位在廣州認識的安康工友打電話,卻始終聯系不上;鎮司法所的吳先維書記很同情她,讓她寫一個救濟申請,塞給她300元錢,她說自己當時沒好意思要,等出了門,又有些后悔。
交房錢的時間到了,由于沒有湊夠房錢,她被房東一頓臭罵。最后,還是信訪部門幫她交了1800元房租。
8月12日晚,在安康一家酒店已經打工半個多月的唐志會,接到了主管的電話,讓她明天不要來上班了。唐志會一聽就蒙了。她剛被一家餐飲店辭退,好不容易才找到這份工作,自己還年輕,應該自食其力開始新生活,甚至每天端盤上菜時都暗暗提醒自己要笑,要微笑。“人家嫌我不會笑,怕影響生意——可經了這些事情,誰能笑得出來呢?”23歲,正是女孩子最青春靚麗的年齡。而她,單薄,瘦小,蠟黃的臉,一說話,眉毛便折成了個“八”字,走在街上,像一株在風中搖曳的小草,稍不小心就會被折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