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當庭向被告林某出示其販賣的淫穢書籍等證物本報記者張杰攝
昨日,45歲的河南籍林某坐在被告席上顯得很緊張,當公訴人詢問:“你知不知道,販賣非法出版物和淫穢書刊達到一定數量要負刑事責任?”她低著頭說:“不知道。”她說,以為賣淫穢書籍就是罰點錢,最多行政拘留。
林某因在西安市區販賣兩千多冊淫穢書籍和撲克等物,昨日被雁塔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涉案贓物予以沒收。據了解,該案系全國“掃黃打非”督辦案件,來自全省11個地市(區)、西安13個區縣及市屬相關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從事出版發行行業的人員百余人旁聽庭審。
全國“掃黃打非”辦掛牌督辦此案
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今年4月份以來,河南郾城籍婦女林某為了牟利,先后數次從暴某(另案處理)處購買非法出版物、淫穢書刊、淫穢撲克、淫穢光碟后銷售。
6月25日,張某某、王某某等3人(均另案處理)在大雁塔北廣場銷售從林某處購買的非法出版物時,被雁塔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抓獲,當場查獲并收繳非法出版物213冊。
7月2日,林某讓其丈夫喬某(另案處理)給張某某出售50冊非法出版物時,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二人租住處查獲收繳圖書67種共2236冊、撲克57副(6156張)、光碟59張,非法出版物864冊。經鑒定,67種圖書均為非法出版的淫穢物品,《金童玉女》等50盤光碟(另有9盤光碟無內容)及57副特制的斗地主撲克牌均為淫穢物品。
據介紹,該案成為全國“掃黃打非”掛牌督辦案件,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要求徹查徹究,嚴厲打擊。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西安市委宣傳部、西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及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專案組多次召開案件通報會,部署查處工作。
被告人曾裝病試圖逃避打擊
在法庭上,林某表示,自己在新城區東六路賣書,是同行介紹了河南賣盜版書的暴某給她認識。今年4月以來,她先后3次通過貨運方式從河南進購了這些淫穢書籍和撲克。
當公訴人問及淫穢光碟是如何得到的時,林某稱自己不知道,“可能是我丈夫借的,在家看的”,但公訴人立即反駁稱,光碟是從林某在未央區百花村租的房子里,與其他非法出版物一并查出的。
當公訴人列舉多位證人證言證明林某從2008年、2009年間就開始出售盜版書籍時,林某也予以否認。對此,公訴人對其認罪態度提出質疑,“在偵查階段,第一次訊問被告人后半個月,她才不得不交代同案犯暴某”,公訴人還指出,林某數次裝病試圖逃避打擊,但經檢查,都沒有查出病癥。
據公訴人指控,除了涉案的這些淫穢物品,林某還有出售其他非法出版物1127冊的行為。兩個半小時的庭審后,審判長當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