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日上午,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原土地局局長羅亞平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檢察院指控,羅亞平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不法金額總計6000余萬元。被告人當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訴。
正義網12月20日電 20天下午,驚動中央的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原土地局局長羅亞平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法庭用時15分,宣讀完宣判。羅亞平一直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聽著。當詢問其是否上訴時,羅亞平表示,“我不服,我要上訴!”
沈陽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亞平在擔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受賄3000余萬人民幣,另有2800余萬人民幣、69萬余美元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涉案金額共計6000余萬元。
1960年12月生的羅亞平,遼寧省撫順市人,高中文憑。作為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局女局長,2009年庭審后一直沒有宣判。6千余萬元,超過了震驚中外的“沈陽慕馬大案”。羅亞平不僅刷新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涉案金額的紀錄,而且她的案子甚至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也就是后來民間傳聞的遼寧“三最”女貪官。
2008年3月25日,羅亞平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0日,羅案在沈陽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后來又陸續三次開庭,羅亞平的辯護律師都換了兩任。
成就羅亞平仕途的是國土局,可是羅亞平用心“經營”的卻是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之所以選擇這里,羅亞平有著她自己的考慮。
土地經營中心是土地交易的辦事機構,隸屬國土資源局垂直領導,受國土資源局委托,承辦轄區內的土地交易工作,它沒有國家的財政撥款,是國土資源局下屬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其最主要職能是負責轄區內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條件的初審、交易鑒證、稅費測算及代收,通俗來講,開發商和動遷戶若要發生土地交易,就必須在土地經營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而且因交易產生的資金流動也必須通過該中心。
開發商為了征用土地便到土地經營中心預存資金,而土地經營中心與開發商簽訂協議,按照單獨建賬、�?顚S�、多退少補的原則,支付給每一個開發商所對應的動遷戶,最為關鍵的是這些數額龐大的資金并沒有被列入國家財政系統,無人監管。
而羅亞平最看重的便是“無人監管”,一旦開發商將資金繳納到土地經營中心后,這筆錢的流向在很大程度上都由自己說了算。
不過,滑稽的是羅亞平在土地經營中心盤算的第一筆錢居然是自己老公王思的錢。
據檢察機關指控,在撫順市拔萃私立學校城東幼兒園征用前甸朝鮮族鎮二道村土地的過程中,羅亞平于2004年七八月份,將該幼兒園投資人王思向撫順市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繳納的征地款380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
這塊土地上的動遷戶的確收到了每畝9萬元的動遷補償款,但是這筆動遷補償款并不是出自王思向土地經營中心繳納的380萬,而是城東開發處提供的資金,后經查實,羅亞平處心積慮與城東開發處協商,城東開發處同意替代土地經營中心支付這筆補償款后,她便偷梁換柱將王思繳納的380萬裝進了自己的腰包。僅僅5年的時間,城東拔萃幼兒園已經成為撫順市最大的私立幼兒園,雖然幼兒園的管理者是王思的兒媳婦,但是仍然與羅亞平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羅亞平私吞的最大的一筆征地款數額高達800萬,是2007年3月撫順市順城區前甸紅光園區開發建設辦公室金吉英繳納給土地經營中心的。利用掌管黃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審批權的職務便利,截留、私吞征地款只是羅亞平斂財的其中一種手段而已,這種手段她用得并不是太多,她70%以上的非法收入都來源于動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