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電能利用效率,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保障用電秩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發布了《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要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從1月1日起全面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
辦法規定,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推動并完善峰谷電價制度,鼓勵低谷蓄能,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實行季節電價、高可靠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支持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各地區有關部門定期選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需求側管理潛力較大的用戶,組織有關單位為其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提供咨詢服務,并鼓勵節能服務公司積極發揮作用;電網企業應加強對電力用戶用電信息的采集、分析,為電力用戶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提供技術支撐和信息服務。
據了解,電力需求側管理是發達國家廣泛采用的節能措施之一,泛指通過價格、行政等手段,幫助電力用戶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改進用電方式,實現科學用電、節約用電、有序用電所開展的相關活動。(中國新聞網 王曄君 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