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汽輪電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汽輪電機廠)創建于1956年,2004年改制為寧港合資企業,作為南京知名的老企業,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該公司就為污水如何處理正式“盤算”。
2009年,該廠對原先的污水凈化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并將原先的2個凈化池增加至3個,這一筆投資就達到上百萬元。這是南京正規排污企業的縮影,無論是排污企業、執法部門還是相關學者專家,均表示了對于環�,F狀的尷尬,“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處罰力度低”。
這樣的高低不均衡,有望在近期被打破,金陵晚報從南京市政府法制辦獨家獲悉,《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水污防治條例)近期出臺,該草案不但授權市政府可以規定高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水污染排放標準,更是將地方法規的處罰上限提高到50萬元,“可以說,是全國最嚴厲的一部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
處理程序繁瑣費用高昂
從2007年開始至今,汽輪電機廠就連續獲得南京市環保局頒發的“綠色企業”銘牌。“環保部門將排污企業按照綠色、藍色、黃色以及紅色歸類”,該公司安全環保監察室的主任趙建明介紹。
“作為負責任的企業,排放達標的污水,是必須的”,趙建明算了一筆賬,每年他們排放的污水大約為20萬噸,但這套設備光是運行、日常保養以及工人工資,就達到了每年20萬元,折合每噸污水的處理成本為1元/噸。
每年數十萬的處污成本,每隔幾年高達上百萬元的升級維修,“這玩意不像固定資產投入,一筆就是一筆,而是需要有連續性”。
多位要求隱名的南京化工企業負責人表示,化工產業的污水處理起來程序繁瑣,有的需要將污水中污染物的生物鏈條打破,因此每噸污水達到排放標準時的處理成本,“每噸80元以上很正常”。
折合到大中型化工企業每年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噸的廢水量,上百萬上千萬元的處理費,“有時候會出現利字當頭”。
“這次膽子大了點”
《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條例》修訂于1993年,1994年正式實施,其后在2002年、2004年兩次修改。該條例為總則、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水體污染防治、獎勵與處罰以及附則,共計5章44條。
其中在第四章中的獎勵與處罰環節,第35條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按照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其最高額不超過20萬元”。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老的條例已明顯無法滿足社會以及公眾的期望和需要”,南京市環保局法規處負責人表示。不進則退,老法條的滯后,“難免造成了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執法難度高的現狀”,多位受訪專家表示,這就難免導致南京市水環境質量低下、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環境容量、飲用水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
2010年,南京市的水污防治條例作為人大2011年的立法工作正式進入議程,南京市環保局法規處負責人介紹,該處花費了半年時間,起草了新的水污防治條例(修訂稿),共計8章83條。
其中第69條【未通過環評擅自建設的處罰】中的第二款“違反本條例規定,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在罰款上限上作出了“突進”,在第六條“【地方標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市水環境保護目標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嚴于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標準”等等。“可以說,這次的膽子是大了點”,南京市環保局內部人士表示。
今起全市征集意見
進入2011年以來,南京市經信委、環保局會同該市有關區縣政府對全市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低產出等“三高兩低”企業進行了摸底調查,排出了全市第一批共173家“三高兩低”整改企業名單,經南京市政府同意,在7月3日晚由南京市政府向媒體通報。
今天上午,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將就《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公開征集立法意見。征求意見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網(.njzffz.gov)立法征集意見欄目全文刊登。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即日起至10月10日前可通過南京政府法制網在線提交意見和建議,或郵寄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北京東路41號,郵編:210008)。聯系處室:法規處;聯系電話:83216315。(來源:金陵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