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是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獲得合同金額逐年增加。但一些政府采購門檻較高,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難以達到相應要求;部分采購人傾向于采購大企業或大品牌的產品等等,使得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競爭中面臨著不少困難。蘇明表示,應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示范效應,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今年1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通過采取預留采購份額、評審優惠、鼓勵聯合體投標和分包等措施,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其中具體規定包括,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等。
加強監督是關鍵環節
專家認為,今年政府采購要進一步擴大范圍和規模,加強監管保證采購過程中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一個關鍵環節。記者注意到,針對政府采購操作執行的薄弱環節,財政部在《2012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中明確,要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管理,嚴格按政府采購預算、購置費預算標準和資產配置標準編制采購計劃,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產品。推進批量集中采購改革工作,逐步擴大中央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品目范圍,適時選擇部分省(區、市)進行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將改革推廣到省級單位。
竹立家表示,政府采購的主要意義在于規范政府行為、降級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率和防治腐敗。從國外經驗來看,政府采購在程序上要全部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政府采購的前提是公平、公開、透明,而目前我國的政府采購沒有完善的監督機制,我國政府采購的監督實際上還是一種體制內監督,這肯定會對監督效果有消極影響,一方面可能會造成很大腐敗和浪費,另一方面也可能會對經濟運行造成不良影響。
公開是社會監督的前提。依照法律規定,招標公告必須披露采購時間、采購標的、采購數量、投標截止或開標日期、采購人的名稱和聯系方式等方面的內容�?涩F實中一些政府采購中標公告不披露中標價格、中標數量,甚至納稅人無法在指定披露媒體上查找到相關政府采購信息的情況也不止一次地出現。
谷遼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我國政府采購的立法宗旨,是為了節儉使用納稅人的資金,避免腐敗活動,確保政府采購的透明和競爭。按照政府采購國際規則,政府部門通常消費的都是納稅人的稅款,基于此,采購部門和監督機關有義務保證公眾在任何場合、任何時間自由、便捷、無償地獲取政府采購信息。
谷遼海進一步提出,應在法律中明確建立納稅人權利救濟機制。在公共采購活動中,公共部門奢侈消費的現象非常普遍,諸多權威媒體也時常有披露,但很少有納稅人為了維護稅款利益而提出侵權訴訟。在一些浪費納稅人資金的案件中,盡管采購人違法使用公共資金進行采購,但損害的是不特定人的利益,與納稅人所存在的只是間接利害關系,依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我們普通的納稅人無法直接以原告身份提起公益訴訟。倘若納稅人能夠直接提出侵權訴訟,則會在更大程度上約束、制止更多的公共部門違法使用稅款的行為,從而才能政府消費部門節儉有效使用納稅人的資金,并最終構建清廉政府。(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