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3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13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吳邦國主持會議。
3月11日上午,各代表團審議了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對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提出了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康生所作的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并表決決定,將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法律委員會關于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關于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關于上述3個法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并決定將上述法律草案建議表決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各代表團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對報告給予了高度評價,充分肯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根據代表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報告進行了5處修改。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3月12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這兩個報告進行了修改。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萬賓向主席團會議作了關于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到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共提出議案489件。其中有關立法方面的議案477件,監督工作方面議案8件,其他方面的議案4件;以代表團名義提出議案5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議案484件。主席團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這個報告。(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