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2010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在我國314個地級以上城市中,216個城市建設了備用水源,占68.8%,沒有備用水源地的城市還有近百個,絕大多數城市都是單一水源的供給形式,尤其在南方多數城市都以地表水作為單一水源。
調查表明,我國地級以上城市備用水源建設情況尚可,但也存在一定問題,如因水體污染、水量不足、疏于管理等種種原因,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在我國,絕大部分城市依然存在水源儲備和應急供水設備儲備不足、管理及工程技術措施不落實、缺乏對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做出及時反應的監測系統等問題,在突發性污染、輸水設施故障、特殊干旱年份等緊急情況下,應對將極為被動。
事實上,唯一水源地或者單一水源的供給方式,難以規避風險,一旦水系面臨危機可能一擊即潰。從近年發生的水危機事件來看,江河湖渠的水源因受外界因素的干擾,而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可能性越來越大。眾多工業企業分布在江河湖庫附近,造成水源污染事故隱患難以根除,單一水源不僅不能滿足需求,還將嚴重制約經濟社會的發展,一旦水源發生危險,必將造成社會的恐慌。為此,除了規劃流域內的產業布局外,更需要在水源地的開發上多做文章。建立備用水源地,成為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提高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能力的必然選擇。
龔世萍建議:第一,合理規劃、科學建設新的備用水源地。本著“類型互補、水量保證、加強保護、科學管理”的原則,進行水源選址和工程建設,在選擇備用水源時,應考慮與在用水源類型的不同,保障水源不會同時出現問題。在用水源是河流型時,應選擇地下水或者湖庫型水源作為備用水源。
第二,加強備用水源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備用水源應執行與在用水源相同的管理要求。要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保護區內污染源及違規行為的整治、加強保護區內非點源控制;開展水源地水質常規監測,定期開展水質全分析;加強保護區上游的風險控制和預警等。只有做到這些,才能解決城市備用水源建設率高,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低的問題。(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