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日前出臺《西安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今后除每年除夕至農歷正月十五期間,允許在法定的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在全市建成區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實施方案特別強調,西安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企業,在慶祝重大事件、紀念日、節日、開幕典禮、開工儀式、項目竣工等活動中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規燃放的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企業,除按照《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重處罰外,責任人還將移交市監察局追究行政責任。
同時,西安市民政局還須制定喪葬禮俗改革的有關規定,引導喪葬活動遵守新規定。西安市旅游局也要出臺相關規定,要求星級賓館、飯店對紅白喜宴預訂者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勸告工作。西安市教育局要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倡議青少年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期間主動不燃放或減少燃放煙花爆竹。西安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帶頭示范,在公務活動及個人生活中移風易俗、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