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從陜西省食品藥監局獲悉,近期我省制定了新的《陜西省保健用品命名規范》,要求保健用品命名禁止使用虛假、夸大和絕對化的詞語,如“特效”、“高效”、“奇效”、“第×代”等。
依據《陜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陜西省食品藥監局制定了陜西省保健用品命名規范,適用于陜西省轄區內生產的保健用品名稱的管理。規范要求保健用品命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反映產品真實屬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名稱由品牌名、通用名、屬性名三部分組成。另外,保健用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誤導消費者的商標或品牌;通用名應當準確、科學,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產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有明示或暗示治療作用的文字。
其他禁用的包括:消費者不易理解的專業術語、地方方言等;虛假、夸大和絕對化的詞語,如“特效”、“高效”、“奇效”、“第×代”等;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布的國產藥品名、國產藥品商品名、國產醫療器械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布的國產藥品名、國產藥品商品名、國產醫療器械名的相似名和諧音名;人名、稱謂、地名和諧音字;外文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西安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