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一些農民工辛苦勞作后,遲遲拿不到血汗錢,不良雇主能欠就欠、能拖就拖,以為最差也就是把工資支付。抱著這種想法的雇主錯了,惡意欠薪將被判刑。
近日,西安市長安區法院審結我省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刑事案件,包工頭周輝鮮、周輝佳分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和2年,并各處罰金2萬元。
據介紹,這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我省法院審理判決的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陜西高瑾律師事務所高瑾律師說,該案件在我省具有指導意義,警示不良雇主,惡意欠薪是可以被判刑的。
西安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工作人員說,案件的判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警示意義。對勞動者而言,工資被惡意拖欠時,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只有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增強了,用人單位和包工頭才會有所顧忌,才能減少或杜絕惡意拖欠工資的不法行為。對用人單位和包工頭而言,只有遵紀守法,才不至于身敗名裂、人財兩空。(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