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市民撥打熱線電話問,他們家是集中供熱,沒有分戶計量,但是房子不住該怎么繳費?
市物價局主任科員周玉敏說,對于此種情況,供暖費用應該按總供熱費用的30%收費。也就是能分戶控制但沒有計量裝置的用戶,如果整個采暖期都不用熱,在采暖期開始前提出申請,經供熱單位確認后,可按照30%收取基本熱費。但是也要看各小區不同狀況,按面積收費時,有的小區沒辦法將閥門關掉,關了閥門整個單元供熱都受影響的情況下,就要全額繳費或與小區物業協商價格。另外,自備鍋爐供暖如果整個采暖期不用暖,則需要供暖單位與業主進行協商確定收取費用比例,基本上確定在30%到60%之間。(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