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發現古墓及多件漢代陶罐,施工單位不僅沒上報,反而將墓坑回填繼續施工。這讓渭南市臨渭區文物執法人員既痛心又無奈,“現在都還不知道古墓價值多少。”
5件綠釉陶罐很罕見
3月12日,群眾舉報稱,渭南市臨渭區黨校東南方一處工地發現古墓。臨渭區文物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該工地四號樓基坑道中,不規則地分布4個墓坑。“當時工人正回填發現漢代陶罐的墓坑。”執法人員說,當即叫停施工,卻發現三個墓坑中已“沒有東西了”,另一個被回填的磚木結構墓坑,裸露著數十塊漢磚。“由此可以判斷是一個漢代古墓。”
經查,當時挖開古墓的挖掘機司機,私自將5件漢代陶罐藏匿。文物執法人員上門后,司機將陶罐悉數上繳。
“5件陶器均為漢代綠釉陶罐,非常罕見。一般平民陪葬不起,可以推斷墓主應該是有一定身份的人。”執法人員說,追回的文物顯示古墓很有考古價值。
“挖掘機下面就是墓坑”
發現古墓后,盡管臨渭區文物執法大隊每天兩班人員蹲守工地,并于3月13日向開發商——渭南市明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下發停工通知。但施工方并未停止作業,還玩起了“躲貓貓”,“我們一來,他們就停工,人一走,繼續開工”。
“這兩天,他們根本不聽我們招呼了,繼續動工。”文物部門人員很無奈。
“挖掘機下面就是墓坑。”22日,文物執法人員指著隆起的新土堆說。昨日上午,執法人員發現,四個墓坑已經被回填完畢。
開工前未申報文物勘探
“其實那(墓坑)沒有啥,就幾個爛罐罐。”工地一名盧姓負責人表示,對工地上發現漢代古墓并不知情,也未接到過停工通知。
隨后,記者聯系渭南市明澤地產有限公司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不知情。
“在開發前,建筑商既沒有申報文物勘探,發現古墓后也隱瞞不報,還將文物藏匿。”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工作人員介紹,據《陜西省文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進行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工程范圍內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在施工和其他生產活動中發現文物的,應當立即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并報告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有申報勘探私自開發的建設單位,一般將處以1萬-10萬元的罰款”。
“現在我們都不知道這些古墓價值幾何,附近還有沒有其他古墓。希望能盡快對古墓進行勘探,評估文物價值。”臨渭區文物執法人員痛心地說。(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