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眉縣政府發文強制轄區所有建筑項目必須使用本縣產的某商標水泥,要求交警、運管、質監等部門嚴格查處外來品牌,還給各部門分配了銷售任務量,將促銷任務納入政府年終考核。
一方政府淪為水泥廠的推銷員,原因何在?當地解釋稱是為了幫助本地企業解決難題,擔心企業半停產狀態會“給縣上經濟造成一定影響”。初衷可理解。不過,對政府來說,強制干部賣水泥,不僅會給其他日常本職工作造成負擔,也會給政府形象抹黑。而對于企業來說,由政府“包攬”銷路,其實也不利于市場競爭能力的培養,往往會陷入“越保護越需要保護”的怪圈。
讓公務員賣水泥,封閉市場搞壟斷,是政府角色的一種錯亂。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該把更多精力放到加強宏觀調控上,而不該過多干預微觀經濟活動,更沒有一對一“幫助”企業的義務。一旦政府總干公司的活兒,不管初衷如何,都會影響市場公平,沖擊市場秩序,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
“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國務院領導的話猶在耳邊。簡政放權,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把精神頭兒放到優化環境、質量監管上來,這才是政府對企業最大的幫助。(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