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五次會議于9月24日召開,會議審議了《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新增“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和“大氣污染應急機制”兩項創新制度。
“被點名”企業須強制投保環境污染保險
草案修改稿規定,要逐步推行企業環境污染保險制度,由省環保部門根據環境敏感度和企業環境風險度,定期制定和發布強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行業和企業目錄。
在大氣受到嚴重污染,可能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下,省、設區市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發布大氣污染應急公告,根據污染等級啟動應急預案,采取責令排污單位限產停產、機動車和揚塵管控、中小學停課以及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并引導公眾做好衛生防護。
樓宇內居住區域或鄰近范圍不得設干洗店
修改稿還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新建、擴建服裝干洗場所,禁止在機關、學校、醫院和居民居住地區等環境敏感區及其周圍,從事生產油漆、涂料、橡膠制品、畜禽養殖、屠宰等產生有毒有害或者惡臭氣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在城市建筑物密集區,建設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建筑物屋頂、屋面進行綠化。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實行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交易價款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用于大氣污染防治。(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