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
業學生還應有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其他條件
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報考者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的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
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常住戶籍在陜不滿3年,但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持有陜西省居住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持有居住證時間與取得常住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
此前我省的報考條件是考生學籍和戶籍均在陜滿3年。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昨日,省教育廳制定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于10月12日至16日期間,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要求實名反映意見和建議。
《實施細則》放寬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考條件,對在陜的常住戶籍、居住證、養老保險繳納做了明確規定。
《實施細則》規定:自2016年起,我省調整高考報名條件。隨外出務工父親或母親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初次戶口登記并常住戶籍在陜西的,考生在就讀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出具證明后,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公安部門審查在陜居住情況
擬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應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身份證件、父子或母子關系證明材料、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證明,在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學校所在縣(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報名,并填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報名申請表》。
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籍,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陜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陜居住情況,由公安部門依據《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陜參保繳費情況,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據《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審查。
常住戶籍不滿3年須公示至少10個工作日
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因故經批準休學,但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復學后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完整學籍,可申請報名參加高考。
縣(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隨遷子女及常住戶籍在我省不滿3年的考生,在其畢業學校進行公示(經批準同意借讀的,應在其學籍注冊學校及借讀學校同時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公告期內實名反映意見
就《實施細則》,12日至16日,省教育廳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聯系人:封輝,電話:029-85221776、85268527(傳真)。
省教育廳要求實名反映對《實施細則》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傳真提交意見建議的,請注明聯系人查收。詳細內容可登錄陜西省教育廳門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