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考破除“唯學歷”還需多走幾步
最近,事業單位紛紛發布2022年招聘公告。對比往年的招聘公告,準備報考事業單位的求職者發現,雖然在統一的招聘公告中,有的事業單位對學歷的要求已經有所淡化,如將之前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要求改為普通高校畢業生,但具體崗位對學歷的要求還是“本科及本科以上”。有的地方在發布公告時提出大專以上也可以報考,但能報考的崗位只占總崗位數的不到3%,絕大部分崗位的學歷要求是本科及本科以上,還有的崗位要求研究生。
前不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對于這一要求,用人單位是否真正執行值得關注。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應根據崗位的需要提出學歷要求,對技能型崗位,可調整為大專及以上,切實建立起重能力而淡化學歷的用人標準。
當前,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中,不但要看最終學歷,還搞出一個“第一學歷”概念。只有切實破除用人單位的唯學歷、唯名校用人導向,才能營造重技能淡化學歷的氛圍,給職業院校辦學提供平等的環境。在唯學歷、唯名校導向下,我國職業院校的社會認可度低,不但家長不愿意送孩子進職業院校求學,職業院校辦學者也不愿意堅持職業教育定位,而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大批高素質的技能人才。
破除用人單位的唯學歷導向,首先需要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在招聘中取消不合理的學歷要求。破除唯學歷、唯“第一學歷”,第一步就是應該清理招聘公告中不合理的學歷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招聘過程的監管,受理求職者的包括學歷歧視在內的就業歧視投訴,及時糾正不當做法。
當然,給高職畢業生各種應聘機會,與其能否競爭得過具有本科學歷的畢業生,是兩回事。機會平等是公平就業的基本要求,人才市場的基本規則是“供需見面,擇優錄用”。用學歷要求把職業院校畢業生拒之門外,連機會也不給,這就是學歷歧視,剝奪職業院校畢業生的平等機會,也讓職業院校畢業生低人一等,這直接影響到職業院校辦學。而用人單位的招聘考試如何考、考什么也是在取消學歷要求之后需要關注的問題。如果只進行知識考試,那職業院校畢業生可能考不過本科院校畢業生。但是,對于技能型崗位,應該重視技能考核,由此建立起與崗位對應的用人評價體系。
用人單位也要有推進教育評價改革的社會責任感�?梢哉f,當前許多家庭都受唯學歷、唯名校所困,消除全社會的教育焦慮,需要達成共識、形成合力,用人單位更責無旁貸。唯學歷、唯名校用人,對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建設,其實也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因為很多求職者片面追求以提升學歷來規劃學業發展和職業發展,并不重視提高自己的能力,用人單位即便獲得一大批高學歷員工,可是卻存在能力缺失,這會影響用人單位的長遠發展。積極推進技能型社會建設,既能讓社會走出教育焦慮,也會令用人單位建立起與自己發展定位相匹配的合理的人力資源隊伍。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