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胡志宏) 為了從嚴治理警車,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日前,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規定,今后民警駕駛警車,凡三證不齊、警容不整的,一律將警車扣回分局。
該局要求各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警車治理的重要性,規定各單位一把手是警車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局領導必須帶頭自覺遵守警車管理的各項規定。今后凡是發現警車未按規定粘貼省公安廳統一印制的《合格證》,民警駕駛警車未帶行駛證、駕駛證,未著警服、警容不整的,督察部門一律將警車扣留。從現在起,凡是警車出商州境的,由單位到警務督察處辦理《警車出境審批單》,再由單位領導、分局主管領導審核,最后報經局長或政委審批同意后方可出境。